黑政办发〔2011〕21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036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1-03-21
 文  号  黑政办发〔2011〕2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1-03-21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我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试行)》、《电力系统调度运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国家电网公司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国家电网公司城区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辽宁电网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锦州供电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以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

    1.3  适用范围

    1.3.1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遭受严重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对我县安全、社会稳定和我县电网安全运行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  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我县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供电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和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社会大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1.4.2  统一指挥。在县政府和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各项工作。

    1.4.3  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采取自身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4.4  保障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置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应优先考虑对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正常用电秩序。

    1.4.5  依靠科技。要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合理布置电源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

    1.4.6  注重实效。不断完善防止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各项措施,确保措施的实效性。积极开展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达到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把握准确、责任明确、客观实际,注重实效。形成自上而下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协管副主任、黑山供电分公司经理任副指挥长,成员包括县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城建局、卫生局、民政局、发改局、经济局、安监局、黑山消防大队分管领导和黑山供电分公司总工程师。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黑山供电分公司,办公室主任由黑山供电分公司经理兼任。

    黑山供电分公司及所辖调度室、线路管理所分别成立重大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机构,并组建应急处置抢修队伍。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指挥、督察、协调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理、事故抢险和生产恢复等工作;

    (2)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3)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县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及处理情况;

    (5)及时掌握、了解各发、供电单位的事故信息和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情况,负责信息发布。

    2.2.2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置日常工作;及时了解大面积停电情况,提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并解除预警和应急响应,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落实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督促制定应急预案实施细则;监督掌握预案执行、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等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县公安局、发改局、交通局、财政局、卫生局、城建局、民政局、安监局、经济局、黑山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部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2.3.1  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打击破坏电力抢修设施、妨碍电力抢修工作的犯罪行为。

    (2)县发改局负责协调电力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工作,必要时做好协调、指导粮食调拨供应工作。

    (3)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停电地区的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4)县财政局负责应急领导小组为处理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的办公、会议等临时费用。

    (5)县卫生局负责应急救援与抢险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卫生防疫等工作。

    (6)县城建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正常供水、公共照明等工作。

    (7)县民政局负责指导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做好因停电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

    (8)县安监局负责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

    (9)县经济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负责电力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负责协调做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组织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

    (10)黑山消防大队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工作,及时扑灭电网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3.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和报告

    3.1.1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备的信息监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对出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尽快将事件限制在初发阶段和局部地区,防止事故扩大。

    3.1.2  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时,负责维护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的生产单位应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和电力调度机构汇报。

    3.1.3  电力调度机构接到变电设备、输、配电设备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备用供电方案,将被停运线路上的负荷转到其他输、配电线路,调度值班员应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市电网调度中心报告。

    3.1.4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电力调度机构立即启动事故处置预案,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

    3.2  日常监控和防范

    3.2.1  电网企业应加强电网安全运行的监控和防范,及时发现电网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通过完善继电保护和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设置合适解列点,提高电力系统通信和高度自动化水平,加强电网建设,配置合理电源布点,构建灵活可靠的电网结构,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3.2.2  相关部门应落实各自分工的职责,一旦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能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调辖区内的重要用户做好必要的应急准备,包括自备电源、应急照明灯,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技术人员等,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3.3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

    3.3.1  供电部门要会同各发电企业,根据有关规程制定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按照预案规定开展应急处置。各供电所应制定所辖区域电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3.3.2  并网运行的各发电企业应制定本系统、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发电设备安全保障工作。

    3.3.3  电力调度机构、各发电企业应按照设计规程等有关规定,配备应急、保安电源。

    4.事件定义及分级

    4.1  事件分级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对大面积停事件的界定标准、分级原则,结合我县电网突发供电安全事件的严重程度以及对社会的影响,将我县供电系统突发供电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停电事件(Ⅰ级)和重大停电事件(Ⅱ级)两个等级。

    4.2  事件定义

    4.2.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停电事件,即应急状态:

    (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等造成全县减供负荷损失在50%及以上(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

    (2)一次事故发生220kV变电站1座及以上全停事故。

    (3)一次事故发生66kV变电站5座及以上全停事故。

    4.2.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即预警状态:

    (1)因人员、设备、外力破坏、自然灾害等造成全县减供负荷在20%及以上,50%以下(指实际停电负荷,因设备自投或倒方式短时间停电后恢复的负荷不计在内)的停电事故;

    (2)一次事故发生66kV变电站2座以上、5座以下全停。

    5.应急响应

    5.1  Ⅱ级响应

    5.1.1  Ⅱ级停电事件报告

    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负责24小时接收所辖范围内运行中的输、配电设备安全事故报警信息,并及时报告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后果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等,判断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应急指挥部,通报相关部门。

    Ⅱ级响应启动后,县应急指挥部同时宣布启动本预案,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电力用户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并视情况请求支援。

    5.1.2  事件控制

    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供电部门立即启动应急程序,按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落实各项控制措施。

    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电力调度机构缺乏更进一步的有效控制手段,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县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和重要用户的供电,电力调度机构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必要手段,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各运行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值班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置。

    5.1.3  事件通报

    Ⅱ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通报事件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情况,并在应急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相关信息。

    停电事件发生后,各乡镇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积极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2  Ⅰ级响应

    Ⅰ级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在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3  应急处置

    5.3.1  抢险救援

    收到变电设备、输、配电线路因自然灾害、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信息后,供电部门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并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供电部门视情况请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5.3.2  电网与供电恢复

    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安全、快速、有效的电网恢复对于减少停电损失、保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至关重要。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厂用电源,要协调好电网、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余度,防止发生过电压,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在对停电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按照先后次序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城区、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对于分区,在条件具备时应尽快恢复联网运行。

    5.3.3  社会应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当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损坏的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  信息发布

    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由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5.5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变电所或变电站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单位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发电机组恢复运行。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6.善后工作

    6.1  事件调查

    6.1.1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工作,查清事件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和事故损失等。

    6.1.2  事件调查工作主要包括:调查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调查、事件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件原因判定、事件性质和责任查明、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等,编写事件调查报告并报县人民政府。

    6.2  改进措施

    6.2.1  大面积停电之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6.2.2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应急救援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7.应急保障

    7.1  技术保障

    7.1.1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置、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7.1.2  调度机构应组织有针对性的联合演练,制定落实停电事件处置预案。

    7.1.3  各类电力用户应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定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加油站、油库、三星级以上宾馆、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应急保安电源。

    7.2  人员保障

    7.2.1  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立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建议,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2.2  供电部门及发电企业应加强电网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7.2.3  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普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置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事件的能力。

    7.3  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建立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的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级应急指挥机构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储备情况,确保救援装备始终处于随时可正常使用状态。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和演练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全体员工防范停电事件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以及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处置等,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

    县应急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联合应急演练,强化电网企业、发电企业间的协调配合和实战能力。各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应急救援演练。

    8.2  奖励与责任

    对在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法依规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3  监督检查

    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供电部门根据情况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黑山供电分公司负责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黑山供电分公司应急组织体系

          2.黑山供电分公司应急预案体系

          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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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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