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打击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打击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消除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377号)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严厉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全面取缔全县范围内非法经营的流动加油车。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打击流动加油车非法销售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牛 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张铁成 县经济局局长
成 员 齐向前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振营 县安监局副局长
赵海波 县工商局副局长
王相武 县交通局副局长
王宝库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巴文哲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周英丽 县经济局副局长
张 志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张铁成(兼),副主任周英丽(兼),地点在县经济局,联系(举报)电话:5522713。
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是:
经济局:牵头组织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擅自经营成品油的行为,打击销售国家明令淘汰质量不合格及渠道来源不明的油品;查处向非法经营流动加油车供油的零售企业。
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加油车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对无牌、无证等手续的流动车辆依法进行处理,对于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暴力抗法、触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局: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取得经营执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行为。
安监局:负责打击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经营成品油的违法行为,查处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成品油流动车供油的单位;组织查处成品油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交通局:负责打击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营运的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禁止非法流动加油车辆在城区内影响交通、市容、市貌,危害群众安全的非法加油行为。
三、整治时间
此项工作常抓不懈,重点对流动加油车非法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取缔。2011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为集中重点整治阶段。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协作。各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各负其责,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流动加油车非法加油行为。
(二)、确保整治效果。有关部门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开展,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