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清理小开荒超坡地实施还林及封山禁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清理“小开荒”“超坡地”实施还林
及封山禁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整治林业用地及25度以上陡坡违法开荒耕种行为,保护森林资源,治理水土流失,大力推进青山工程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贯彻《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1〕30号)和省林业厅关于“锦州市小开荒和坡地还林及封山禁牧工作会议”的精神及市政府的要求,县政府决定,从2012年9月20日到11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清理“小开荒”、“超坡地”实施还林及封山禁牧专项行动,为确保此次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谁开垦,谁恢复;谁耕种,谁还林”的原则,全面清理林地内“小开荒”及对25度以上超坡地实施恢复植被,实行封山禁牧,为打造辽西强县提供良好的生态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擅自在林业用地内开荒耕种行为,同时将25度以上超坡全部退耕,恢复植被,使非法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实现合理有序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三、整治重点
(一) 全面查处非法开垦、毁林开荒等违法行为。
(二) 全面清退25度以上超坡地,依法恢复植被。整治重点乡镇为新立屯镇、白厂门镇、芳山镇、薛屯乡、八道壕镇、太和镇、大虎山镇等7个乡镇。东部土地严重沙化乡镇参照执行。
(三)对生态比较脆弱的区域,全面实施封山禁牧、树立工程围栏等措施。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为5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9日至9月26)
1.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行动方案;
2.召开由乡镇主管领导参加的清理“小开荒”、“超坡地”还林及封山禁牧专项行动动员大会;
3.利用发表电视讲话、张贴标语等形式进行宣传,强化广大群众爱林护林意识,主动清退“小开荒”、“超坡地”。
4.发布“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全面清理小开荒和超坡地实施还林工程的通告”,下发到村到户,使行动深入人心,营造舆论氛围。
(二)调查摸底阶段(9月27日至10月8日)
以乡镇为单位,对辖区内的“小开荒”、“超坡地”进行实地调查到户到人,调查要求采用GPS实测,各乡镇建立台账,并上报至县林业局。
(三)督促阶段(10月9日至10月19日)
对于通过宣传教育仍不退荒、坡者,由乡(镇)、村组成工作组,主动上门讲明政策、法律法规,同时和所有应退荒、坡者签订退荒、坡还林承诺书,督促使其恢复植被。
(四)恢复植被阶段(10月20日至11月5日)
对已确定为“小开荒”、“退坡地”的地块进行造林(确定为经济林的,今年秋季应挖好树坑,明年春季必须完成栽植),由各乡镇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县林业部门进行技术指导。
对于封山育林工程,要在12月10前完成120.5千米,2.5万亩的任务。
(五)验收总结阶段(11月6日至11月20日)
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拒不退荒、坡的耕种户由森林公安机关和林政稽查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在总结经验、查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建立健全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为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理“小开荒”、“超坡地”实施还林及封山禁牧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长姚国民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协调解决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姚国民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 金福顺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王凤和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季海斌 县林业局局长
李德志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陈久权 县水利局局长
周 明 县财政局局长
齐志福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李 旭 县公安局政委
徐逸权 县政府办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唐国顺 县法制办主任
杜学成 县林业局副局长
韩杰臣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本光 县法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季海斌(兼),副主任杜学成(兼),办公室电话:5592626。
六、职责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作战。
林业部门负责清理行动的综合协调、“小开荒”调查及“小开荒”、“超坡地”造林指导工作,与水利部门共同负责25度以上的超坡地调查、督促及拒不退耕还林的行政处罚工作。
监察机关对在专项整治行动渎职失职、推诿扯皮、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公安机关负责对专项行动中所发生的突发事件或案件及时处理,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检察院、法院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人员从严、从速公诉和审判,对重大、疑难和有影响的案件提前介入。
新闻媒体要对退荒、坡还林的典型给予宣传,对拒不还林、影响专项行动的现象予以曝光,为专项行动建立良好的舆论氛围。
财政部门要划拨专项行动资金,做好对专项行动的资金保障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站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和谐、造福子孙后代的战略高度,提高认识,认真抓好此次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成效。
(二)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落实具体责任,制定具体方案,保证专项行动有序进行。
(三)强化宣传,营造气氛。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及时报导,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四)督导检查,狠抓落实。组成由县领导带队、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深入到退荒、坡缓慢和工作困难地区实地解决问题,把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