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2〕47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355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2-10-15
 文  号  黑政办发〔2012〕47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2-10-15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全县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各类国有资产的监管,全面掌握国有资产的配置、管理和使用情况,更好地实现资产化配置,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意见》(锦政发〔2012〕44号),特制定我县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清产核资的组织领导及政策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实施。县财政资产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类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资源性及公益性资产的清查工作;县政府各部门在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履行本部门、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责任。

    县林业局、水利局、土地局等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森林、河流、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的清查工作;县教育局、卫生局、城建局等部门负责所属单位公益性资产清查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自身各类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并负责及时将清查结果报送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

     二、清产核资的范围、重点及内容

    (一)范围

    全县经济领域、社会领域所有国有资产,包括:各乡镇所属的各类国有资产;县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资产;县政府各主管部门所属的国有、国有控股及参股企业(含各部门、各系统组建的各类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及厂办大集体的资产;事转企和新开工建设项目形成的经营性国有资产。

    (二)重点

    全县各级各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资产及负债等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实,其重点是土地、房屋建筑物、长期投资、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有效资产,要做到以账查物、以物对账,不重不漏。要对游离在单位法定财务账外的资产、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单位或有资产权属、或有债务、各类资产抵押、诉讼等情况进行清查登记。对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兴办尚未脱钩的各类经济实体也要纳入清理范围。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对土地、森林、矿产、河流等资源性资产以及教育、医疗、园林等公益部门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清查及登记,要全面摸清各类资源类、公益类资产的存量、分布及开发使用情况。

    (三)程序及内容

    账务清理:对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对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资金往来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以保证账务全面、准确和真实。

    资产清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在资产清查中,把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结合起来,把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结合起来,重点清理各类应收和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要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各单位要按照清产核资要求进行分类排队,由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提出处理意见。

    价值重估: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资产可不进行价值重估。各级各类企业经营性资产,除土地、房屋建筑物外,其他资产原则上不进行价值重估。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由中介机构按相关标准和方法进行价值重估。对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资产(主要生产设备、产成品、长期投资或其他资产),如认为有必要进行重新估价,经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统一委托中介机构按相应的标准和方法进行价值重估。


     损溢认定: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经济鉴证证明,对各单位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由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进行认证。

    资金核实: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各单位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由县财政局、县财政资产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批复,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资本金数额。

    三、清产核资的具体安排

    本次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的时点统一定为2012年8月31日。清产核资工作从2012年10月15日起正式开始,全部工作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主要分3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0月20日)

    主要工作:成立清产核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组织完成清产核资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2年10月21日—2012年12月10日)


     主要工作:各单位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委托审计、结果申报等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具体时间安排:

    1. 2012年10月30日前,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等工作,各行政事业单位将清产核资结果申报材料报送财政资产管理中心。

    账务清理工作要做到账账、账证、账表、账实相符。对所有账户、内部往来、关联企业间往来等要进行全面核对;对各项账外资产要调整入账;对外担保、资产抵押和司法诉讼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资产清理工作要做到账实相符。在盘点过程中要以账对物、以物核账;对往来账、对外投资要进行函证、核实;对因会计技术性差错造成的不实债权、债务要进行甄别,并及时改正,确保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真实准确。

    各项资产损失证据要充分,金额要确定。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应组织力量逐户逐项进行清理和核对,以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对虽取得外部法律效力证明,但损失金额无法确定,或难以取得外部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损失,应由中介机构进行经济鉴证,并出具鉴证意见书。


     2. 2012年11月5日前,中介机构根据各单位提供的专项财务审计所需资料,完成清产核资结果的专项审计和有关损溢的经济鉴证工作,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证明。

    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清产核资范围、清产核资审核意见和需要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等。另外,还应当附报资产损失分项明细表、资产损失申报核销项目说明及其他相关工作材料。

    3. 各企业将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清产核资结果申报材料报送财政资产管理中心。

    4. 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反映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的基本情况。

    (2)按规定表式和软件填报的清产核资报表及相关材料。


     (3)需申报处理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等情况,相关材料应当单独汇编成册,并附有关原始凭证资料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

    (4)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经济鉴证证明。

    (5)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

    (6)需提供的其他备查材料。

    5. 2012年11月10日前,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清产核资结果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同意后,报市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12月10日前,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办公室对资金核实结果批复完毕。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30日)

    1. 各单位根据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资金核实批复结果进行账务处理,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送财政、国资监管部门备案。

    2. 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单位清产核资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

    3. 针对清产核资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各单位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形成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分清管理责任,提出相关整改措施,完善内部资产与财务管理制度。

    4. 县清产核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清产核资总结报告,并报送县政府。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清产核资工作的组织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和理解这次清产核资工作的必然性、紧迫性和严肃性。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清产核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内容完整,工作责任落实,确保质量、按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任务。


     (二)严格把握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清产核资结果真实可靠。按照县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要严格执行清产核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规程,注重清产核资的质量,做到不重不漏,有据可查。各部门要对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中介机构要对各单位清产核资资产损溢鉴证结论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切实保证本次清产核资结果为加强全县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集中运营起到重要作用。

    (三)加强清产核资后续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要针对清产核资反映出来的问题,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把清产核资的成果运用好。要健全完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重点加强对外担保及委托贷款等高风险项目的管理和控制。要建立实施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和账销案存管理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