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5〕31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033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5-04-27
 文  号  黑政办发〔2015〕3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5-04-27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基本概况

    2.1 自然概况

    2.2 社会经济概况

    2.3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

    2.4 重点防护区域

    2.5 危险区的划分

3 组织体系

    3.1 指挥机构

    3.2 指挥部职责及分工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4 办事机构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4.2 预警级别划分

    4.3 预防预警行动

    4.4 山洪灾害主要防御方案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 应急响应与行动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

    5.4 应急响应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救灾

    7.2 抢险物料补充

    7.3 灾后重建

    7.4 防汛工作评价

8 监督管理

    8.1 公众信息交流

    8.2 培训

    8.3 演习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9.2 预案解释部门

    9.3 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辽宁省水土保持工作细则》、《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技术大纲》和《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修订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黑政发〔2013〕6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县范围内自然因素导致的山洪、泥石流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 工作原则

    1.4.1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1.4.2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1.4.3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2 基本概况

    2.1 自然概况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位于辽宁省的西部,锦州市的最东部。于北纬41°28′—42°08′、东经121°49′—122°36′。西与北镇市、北与彰武县和阜蒙县接壤,南和东与台安、辽中、新民三县(市)隔河相望,总面积2487平方公里。

    2.2 经济社会概况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下辖21个乡镇,278个行政村。人口63.4万。现有耕地205万亩,是全国重点产粮县,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主产玉米、水稻、花生。

    2.3 区域内的气象水文

    县内河流纵横。主要有绕阳河及其支流东沙河、羊肠河等。河床比降小,含沙量大。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处于温带半湿润区内,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8℃。一月平均气温-10.7℃,最低气温-27.6℃;七月平均气温24.2℃,最高气温35℃。年平均降水量586mm,无霜期160天左右。

    2.4 重点防护区域

    根据实际情况,我县山洪灾害易发区主要集中在北部山区,包括白厂门镇、八道壕镇2个乡镇,涉及城西村、石家沟村、三台西村、檀屯村、八道壕村、红槽村共6个村屯。

    2.5 危险区的划分

    结合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不同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并划定不同等级的危险区域,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治按小流域进行划分,共划分小流域3块。占总面积的7.71%,全部为低易发区。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风险及小流域面积统计情况表

 

序号

流域

编号

山洪灾害

易发程度

小流域

统一编号

小流域

名称

面积

(km2)

1

ABA24216


     2107260001

羊肠河北支

92.9986

2

ABA24226


     2107260002

羊肠河南支

92.9618

3

ABA24126


     2107260003

东沙河西支

1.8356

 

    3 组织指挥体系

    3.1 指挥机构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指挥部负责县级山洪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指挥工作。在发生山洪灾害时,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7个工作组。

    各乡镇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是相应的组织指挥机构,在发生山洪灾害时,要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屯也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等监测人员和信号发送员,并造册报乡镇政府备查。

    3.2 指挥部职责及分工

    3.2.1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全县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成员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2.2各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组织本乡镇和村屯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负责本行政村内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

    3.2.3工作组职责及分工

    监测组:由乡镇政府、国土、气象、水利部门负责。负责监测区雨量站、气象站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河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气象、国土部门负责。负责对气象、水文等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转移组:由乡镇政府、公安、民政部门负责。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调度组:由人武部、水利、交通、通信、财政、民政部门负责。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

    保障组:由民政、卫计、财政、国土部门负责。具体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等工作。

    应急抢险队:由乡镇政府、人武部、公安、民政、卫计部门负责。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由乡镇、村屯指定人员负责。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3.3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山洪易发区防御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洪易发区防洪和工程的建设和安全监督管理,帮助乡镇政府完成灾后重建工作。

    县发改局:负责山洪灾害防御设施建设和重点工程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山洪灾害防治工程立项审批与核准。

    县民政局:负责接收救灾捐赠款物和发放救灾款物,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县交通局:负责抢险物资运输车辆的落实和调度工作。协助县公安部门做好汛期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工作。提出公路、桥梁的清障处理方案,及时抢修公路水毁工程,确保交通干线畅通。

    县财政局:负责对山洪易发区内防洪工程以及水利、气象、防汛等部门充实现代化设备的资金投入。

    县卫计局:负责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救护工作,灾后组织医疗救护队赶赴灾区,做好防病、治病及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抢险、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抢险人员、物资的车辆优先通行。

    县广电局:负责接收气象、防汛部门提供的汛情消息,及时向公众发布雨情、汛情等紧急警报及防汛、抢险紧急通知,并做好山洪灾害抢险的各项宣传报道工作。

    中国联通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分公司:负责优先、及时、准确传递防汛信息,保护通讯设施的安全,确保防汛通讯畅通。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供电分公司:负责辖区电力工程的安全运行,保证抢险救灾时的电力供应。

    县气象局:负责做好天气预测预报,及时向县政府及指挥部提供暴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有关气象信息,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雨情实况信息。

    人保财险黑山支公司:负责防汛财产保险,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县消防大队:负责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白厂门、八道壕镇政府:负责对全镇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负责指导抢险救灾,安置疏散灾民,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负责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负责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其他有关部门均应根据防汛工作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抢险、救灾、防疫等任务。

    3.4 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任由水利局局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方针、政策;了解、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灾情、险情及其变化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提供各类信息并提出处理意见;下达指挥部的决策和指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队伍的抢险救灾工作;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管理和使用。

    4 预防与预警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县气象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

    当预报即将发生严重洪涝灾害时,指挥部会商后应立即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将雨情、水情信息报至指挥部,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4.1.2工程信息

    当山洪灾害易发区出现预警临界雨量以上洪水时,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进行记录,每2个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上报一次。当发生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将险情上报指挥部办公室,并在1小时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情况上报指挥部。

    4.1.3山洪灾情信息

    山洪灾情发生后,有关部门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县城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各类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4.2 预警级别划分

    根据我县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现状,灾害紧急性预警级别划分为三级。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

    4.2.1Ⅰ级警报(紧急性预警—红色)

    当已有强降雨发生,实测降雨接近或达到紧急性预警临界雨量参考值,且前期降雨量接近山洪形成区土壤饱和含水量,预报降雨将持续,将发生严重山洪灾害时,发布Ⅰ级预警(紧急性预警—红色)信息。

紧急性预警(Ⅰ级)临界雨量参考表

 

序号

乡(镇)

预警等级

雨量临界值(mm)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24小时

1

白厂门(低)

紧急预警(Ⅰ)

69

112

144

202

2

八道壕(低)

紧急预警(Ⅰ)

74

115

141

205

 

    4.2.2Ⅱ级警报(警戒性预警—橙色)

    当已有强降雨发生,预报降雨可能达到警戒性预警临界雨量参考值,降雨还将持续,山洪灾害即将发生时,发布Ⅱ级预警(警戒性预警—橙色)信息。

紧急性预警(Ⅱ级)临界雨量参考表

 

序号

乡  镇

预警等级

雨量临界值(mm)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24小时

1

白厂门(低)

警戒预警(Ⅱ)

56

90

117

163

2

八道壕(低)

警戒预警(Ⅱ)

60

95

116

165

 

    4.2.3Ⅲ级预警(告知性预警—黄色)

    当预报有强降雨发生,降雨可能接近或达到告知性预警临界雨量参考值,将可能发生山洪灾害时,发布Ⅲ级预警(告知性预警—黄色)信息。

紧急性预警(Ⅲ级)临界雨量参考表

 

序号

乡(镇)

预警等级

雨量临界值(mm)

1小时

3小时

6小时

24小时

1

白厂门(低)

告知预警(Ⅲ)

43

69

89

124

2

八道壕(低)

告知预警(Ⅲ)

47

74

91

126

 

    4.3 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山洪灾害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县山洪灾害防御组织指挥机构,落实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抢险队伍和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

    (3)物料准备。为满足抗洪抢险的需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5)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3.2山洪灾害预警行动

    (1)当雨势较强时,相关单位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指挥部报告雨量、水量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2)指挥部按预警级别划分,根据洪水发生的情况向社会公布预警级别、区域和预计影响范围。

    4.4 山洪灾害主要防御方案

    经水文、气象预报或实际观测,当山洪灾害易发区将发生洪水时,经指挥部批准,发布预警信息,立即做好防汛动员和抢险准备。

    暴雨预警信号或警戒性预警,可以采用短信、电话、传真等形式发送,采用短信、传真的,必须确认收达。预警要通知到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还要通知到其他基层防汛工作人员。

    县级监测到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或时段降雨量值连续超预警标准,雨势仍然较强,有必要迅速采取人员转移或撤离。

    当灾害发生时,县指挥部要立即组织各方面人力、物力,全力以赴抢险救灾。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向社会发布防汛动员公告,要求附近乡镇、社区、村屯的居民参加抢险救灾。

    白厂门、八道壕镇政府应组织受山洪灾害威胁区域的群众做好脱险、逃险转移的准备工作。由县指挥部会商,该区域群众是否进行逃险转移。

    当乡镇本级防汛抢险物资预计不足时,应立即调用就近乡镇的防汛储备物资。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请求紧急调拨防汛抢险物资。在紧急防汛期,指挥部可发布命令,紧急征用民用物资。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实时水雨情、水文、气象预报信息及预警指标,决定是否发布预警信息。按山洪灾害易发程度,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

    进入汛期,县指挥部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组织灾害防御,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应急响应发布单位是县指挥部。

    5.2 应急响应与行动

    5.2.1应急响应

    明确山洪灾害预警级别的划分、发布单位和发布区域。Ⅰ级到Ⅲ级山洪灾害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按照涉及到的区域由指挥部统一发布灾害预警级别。根据不同预警级别启动响应行动。

    5.2.2响应行动

    Ⅰ级响应行动(紧急性预警实施措施)

    由县指挥部根据气象雨情信息发布紧急性预警,乡镇主要领导根据事先的分包任务,在降雨前到达分包地区,靠前指挥,降雨后,每间隔半个小时由巡逻队带队的乡镇干部向分包地区的乡镇领导报告巡逻情况,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县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及水利局的技术人员立即赶往该地区,协助乡镇指挥抢险救灾。同时,卫生、交通、电力、通讯、民政、预备役等有关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Ⅱ级应急响应(警戒性预警实施措施)

    由县指挥部根据雨情信息发布警戒性预警,并通知相关乡镇在启动告知性预警的基础上,由包村的乡镇干部参与巡逻,降雨后,每间隔1小时由带队的乡镇干部向当天乡镇防汛值班的带班领导报告巡逻情况,并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即使未出现问题,也要定时进行联络,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立即做好疏散撤离准备,随时向事前指定地点撤离。在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指挥部,乡镇领导要迅速赶往该地区,指挥抢险救灾。

    Ⅲ级响应行动(告知性预警实施措施)

    由县指挥部根据雨情信息发布告知性预警,并组织各乡镇对有可能受山洪威胁的村屯组成由村干部带队的巡逻小组。降雨开始后,巡逻小组携带报警及通讯工具进行巡逻,发现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向附近群众报警。群众接到警报后,要高度重视并做好防范。在向群众报警以后,要马上报告所在乡镇的主要领导。

    5.3 应急响应的组织

    5.3.1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信息由各相关单位分级上报,由县指挥部统一处理,同级共享。

    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属一般性汛情、工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报送县指挥部值班室。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管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经县指挥机构同意后,可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室上报。

    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及时续报。

    5.3.2指挥和调度

    当出现山洪灾害后,白厂门、八道壕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县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县指挥部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发生重大山洪灾害后,县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3.3群众转移和安全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群众的转移工作一般由白厂门、八道壕镇所辖的村、社区负责组织。

    群众转移后,县民政、卫生等部门立即安置群众生活和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汛物资等犯罪活动和控制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5.3.4抢险救灾


     处置山洪灾害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当出现山洪灾害重大险情后,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并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县政府和城市防洪应急指挥部决策。同时,迅速调集本单位的资源和力量,提供相关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5.3.5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县政府和县指挥部要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由医疗卫生部门负责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县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视情况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当山洪灾害发生后,白厂门、八道壕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应按照县指挥部和县政府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对转移的群众,乡镇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出现山洪灾害后,县政府和白厂门、八道壕镇政府及县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灾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3.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当出现山洪灾害后,县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对县城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通过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经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批准,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3.7信息发布

    山洪灾害动态信息由县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灾情的,由县指挥部会同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防汛信息的发布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4 应急响应结束

    5.4.1当山洪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指挥部可视汛情情况,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警戒状态。

    5.4.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4.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白厂门、八道壕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县政府做好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等工作,修复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县指挥部应组建突发应急指挥系统,确保信息畅通。各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工作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县指挥部、防洪工程管理单位、抢险责任单位以及受山洪威胁的其他单位和地区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急需。

    6.2.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全县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都有护堤抢险的责任。驻黑的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在山洪灾害防御期间,县政府和县指挥部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洪救灾工作。

    6.2.3物资保障

    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由乡镇及所属社区、村分级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工具和抢险物资。每次灾害结束后,及时补储。县指挥部、重点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山洪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要求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物资储备的有关工作。

    6.2.4资金保障

    县政府及白厂门、八道壕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山洪灾害防御日常工作、物资储备及遭受严重山洪灾害的工程修复等,列入县、镇级财政年初预算,常规准备、应急使用,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7 后期处置

    发生山洪灾害后,县政府及白厂门、八道壕镇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工程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 救灾

    7.1.1县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1.2县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2 抢险物料补充

    根据山洪灾害抢险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4 防汛工作评价

    各部门应针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防洪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措施,以进一步做好防御工作。

    8 监督管理

    8.1 公众信息交流

    汛情、工情、灾情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当超过警戒降雨,并且雨势呈上涨趋势或出现大范围的严重灾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县指挥部统一发布预警信息,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8.2 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确保培训工作质量。

    8.3 演习

    县指挥部要联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山洪灾害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1—2次抗洪抢险演习。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抢险救灾抢险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人社部门和城市防洪应急指挥部联合表彰;对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管理,县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防汛抗旱指挥部每2—3年对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进行更新和评审,预案修订完成后,履行原审批程序。

    9.2 预案解释部门

    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解释。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