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6〕35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103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7-06
 文  号  黑政办发〔2016〕3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6-07-06  生效日期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6年7月6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

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投资环境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16〕26号)、《锦州市经济发展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16〕74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内容和范围

    (一)内容

    1. 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行为制度执行情况;

    2. 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3. 推行便民利企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制度执行情况。

    (二)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机构,包括县政府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及省市直机关在我县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

    二、检查方式

    县政府法制办会同县政府办公室、县编委办、审批办、发改局、财政局、经济和商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和机构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采取专访企业,实地查阅有关原始工作记录材料等方式。检查结果将以打分的方式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鼓励工作创新,对有工作经验被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表彰或推广的给予加分。

    三、检查指导标准

    (一)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涉企执法行为

    1. 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建立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政府门户网站每年要公开依法确定的收费项目清单。企业不承担县政府依法公开清单以外的任何行政收费性质的缴费义务。

    2. 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一是对涉企行政处罚原则上要求80%以上案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二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对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前,须经处罚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三是各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15日内,向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四是法制部门要完善受理及审查的相关制度。

    3. 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滥检查行为,落实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一是对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要在本文件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备案,由县政府批准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黑山报》向社会公开后实施;二是省、市、县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应当在检查后30日内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领域的行政执法,在检查后每季度末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四是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等制度以及“双随机”抽查机制。

    4. 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县政府将对规范涉企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

    (二)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凡本单位办公地址变更、主要领导工作变动的,都要通过《黑山报》及时公告;严格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认真清理从事对内服务保障岗位的非行政执法岗位8类人员,对不具备持证条件的人员及非正式在编人员一律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已经取得执法证件的收回其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进行年审的,收回该执法证件;健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2. 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行政裁量权裁量指导标准,行政执法案卷要引用裁量标准并体现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凡有公示、提示、说明、示范、告知等作用的,在相应场所应有实物证明便于查看。

    3. 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规范执法文书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加大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责任追究。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试点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体制机制建设。

    (三)推行便民利企措施,提高服务效能

    1.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建立工作制度,杜绝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便企服务承诺制、责任制,制定便民利企具体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网上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设立企业服务专栏。

    2. 推行权力清单。制定、公布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3.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办理时限承诺、编制服务指南、审批受理单等制度。

    4. 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原则上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应绘制流程图并制定保障实施的具体措施。

    5. 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实施具体监管措施。

    6. 规范中介服务。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

    7. 县政府将建立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曝光政府和执法部门失信行为,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8. 政务活动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公开。

    四、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7月初至7月中旬):县政府部署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提前做好相关工作;

    第二阶段(7月中旬至7月下旬):各行政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并进行自查,自查报告要于7月25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第三阶段(8月初至9月下旬):县检查组进行检查,迎接市检查组检查;

    第四阶段(10月初至10月下旬):市检查组深入到我县对各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检查并打分排出名次。

    第五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迎接省检查组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