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8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
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种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省、市两级从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中各调剂5%资金,对种植结构调整给予补贴。根据锦州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锦农发〔2017〕544号)要求,为做好全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提高补贴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上级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适度调减玉米种植面积,加快推进种植结构调整,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努力实现农业供需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的平衡,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1. 突出重点,差异补贴。优先支持设施农业发展,推进规模化种植结构调整,支持新建设施农业小区和种植优质特色高效作物,推进发展比较优势突出的高效产业。
2. 公开透明,加强监督。补贴资金拨付要做到标准明确、操作规范、过程透明,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组织实施,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开展规模化结构调整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事企业和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主体。
(二)补贴范围
1.新建的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日光温室小区和钢架冷棚小区)。
2.裸地规模化种植的地瓜(5亩以上)、独头蒜(2亩以上)和向日葵(50亩以上)。
3.设施农业种植的太空蔬菜(与设施农业小区补贴不可兼得)。
(三)补贴标准
1. 对于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5万元,20亩以上的日光温室小区,每亩补贴2万元;对新建设施内面积10亩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每亩补贴1000元,20亩以上的钢架冷棚小区,每亩补贴2000元。
2. 裸地规模化种植的地瓜(5亩以上)和独头蒜(2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向日葵(5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
3. 对于设施农业种植的太空蔬菜,每亩补贴2000元。
(四)补贴程序
1. 建设生产主体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组织符合补贴要求的设施农业建设主体和优质特色高效作物生产主体,据实分类填写补贴申请表,向村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村级登记公示。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将符合条件的建设生产主体逐户登记,对不同补贴作物和设施农业分类填写分户信息表,将建设生产主体、补贴面积及县农发局举报电话等在村级公示7天(自然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表、分户信息表以及村级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上报乡镇政府。
3. 乡镇审核确认。乡镇政府对各村上报的申请表、分户信息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村级核实公示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建设生产主体建立档案,保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编制本乡镇不同补贴作物和设施农业的分户信息表,将分户信息表、乡镇汇总表上报县农发、财政部门。
4. 县级抽查。一是对设施农业小区验收。县农发局和财政局对新建设施农业小区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要在村委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制定验收合格汇总表。二是对优质高效特色产业抽查。县农发、财政部门对各乡镇上报优质高效特色产业的基本信息进行抽查。在对设施农业小区验收和优质高效特色产业抽查基础上,编制全县分户基本信息表,填写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县级汇总表,报县政府审定。
(五)资金发放
县财政部门根据层层核定的补贴面积,及时将补助资金测算分配到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每一个建设生产主体账户。如果资金不足,将适当调整补贴标准,如果资金结余,将用于2018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补助资金发放后,各乡镇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张贴公告。
(六)补贴备案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于2018年1月末结束。县农发局、财政局要及时将全县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财政部门,并附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其中,县级明细表细化到乡镇,乡级明细表细化到村。
三、保障措施
(一)密切协调配合
种植结构调整补贴是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县农发局、财政局要建立协调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核实认定等相关工作,及时拨付资金,做好补贴工作总结,确保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各乡镇、村建立健全基本信息档案,做好政策宣传,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建立健全档案
要切实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相关资料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档案管理制度。县农发局和各乡镇要建立补贴资金发放基本信息完整档案,补贴对象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产业(作物)面积、补贴额度、“一卡通”账号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齐全完整。收集保存补贴资金发放中公示照片(截图)、工作照片、阶段性总结等工作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台账,确保资金发放过程及依据有据可查。
(三)加强资金管理
县财政部门要会同县农发部门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安全、有效。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对违反财经纪律、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强化政策宣传
要加强政策宣传,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媒体,结合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基层干部宣传补贴政策,提高农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和认识,调动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