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8〕14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055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3-16
 文  号  黑政办发〔2018〕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8-03-16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锦政办发〔2017〕27号)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健全以市场配置为主、政府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租赁体系,支持住房消费,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县要初步建立起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经营主体,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培育一批多种所有制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租赁房屋规模占有较大市场份额;城镇住房保障要从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鼓励保障对象通过市场自主选择房源,县政府根据保障对象的不同类型给予租赁补贴,满足群众多层次、多类型的住房需求;将租赁住房作为住房供应的新方式,纳入住房建设规划,逐步加大租赁住房供应。租赁住房年度供应规模占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

    二、滚动计划安排

    (一)2018年工作计划

    1. 工作目标:2018年底完成本年度租赁住房供应计划。

    2. 工作任务

    (1)制订工作方案。贯彻落实《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锦政办发〔2017〕27号)精神,制订我县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编制租赁住房供应计划。(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2)落实扶持政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5号)有关规定,对从事住房租赁业务的企业,给予生活服务业相关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大学生等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市政环卫工人及其他住房困难的行业职工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城建局、财政局)

    (3)培育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资产管理公司等各类机构投资者设立住房租赁企业,或拓展经营范围,通过采取租赁、购买的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住房租赁企业可购买、改造或长期租赁商品住房用于对外出租经营,并享受生活服务业的相关政策支持。鼓励住房租赁企业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支持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自有住房。(责任单位:县城建局、财政局、地税局)

    (4)完善土地供应方式。盘活城区存量土地,按照租赁住房供应计划,采用多种方式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持有出租的年限。(责任单位:县国土局)

    (5)引导房地产开发配建。根据房地产市场形势和房屋租赁市场需求情况,合理设定配建规模和布局,适时研究制订租赁住房配建政策。将租赁用房作为土地出让的竞争条件,即在同等条件下,配建租赁用房比例高的开发企业优先竞得地块。(责任单位:县国土局、城建局)

    (6)鼓励开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传统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拓展业务范围,利用已建成的库存商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或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7)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各金融机构)

    (8)放宽租赁用房限制。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设计规范改造后出租。(责任单位:县规划处,县国土局、城建局)

    (9)推行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推行省制定的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规范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市场监管局)

    (二)2019年工作计划

    1. 工作目标:2019年底完成该年度租赁住房供应计划,初步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和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服务体系。

    2. 工作任务

    (1)加强市场监管。完善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城建局)

    (2)强化联合监管。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备案,提供房源信息核验服务,并及时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信息与其他相关部门实现共享,建立跨部门的联合监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国土局、地税局、市场监管局)

    (3)规范中介行为。建立健全中介机构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发挥中介机构在住房租赁中的积极作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服务时,应当佩戴标明姓名、机构名称、国家职业资格等信息的工作牌。(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4)发挥物业作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租赁服务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城建局)

    (5)加强配建公租房监管。做好配建公租房的监管和分配入住工作。扎实稳妥推进公租房租赁补贴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实施步骤和推进措施。(责任单位:县城建局、财政局,各乡镇)

    (三)2020年工作计划

    1. 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逐步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制度性建设,初步建立起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力争实现以租赁补贴为主的公租房保障方式。租赁住房供应规模占年度住房建设计划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

   2. 工作任务

    (1)编制“十四五”住房建设规划。将租赁住房供应纳入住房建设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供应规模,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国土局,县规划处)

    (2)实行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并举。以公租房保障租赁补贴为主和实物配租并举的方式,形成公租房保障政策的闭合环。逐步达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需求,自主选择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其中一种保障形式。完善公租房货币化保障退出机制。加强部门信息共享,规范基本住房保障年审制度。保障对象每年年审时主动申报家庭情况,不再符合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对违规领取的补贴予以追缴。(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乡镇)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领导,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推进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强舆论宣传

    要加大宣传国家和省市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政策措施,鼓励提倡租房居住的消费观念,积极引导合理住房消费,逐步形成建立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良好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县城建局、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