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8〕23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规范标准地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303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8-04-18
 文  号  黑政办发〔2018〕2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8-04-18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规范标准地名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规范标准地名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切实解决我县地名名实不符、重名、无名、一地多名等不规范命名和楼门牌缺、损、错等问题,推动全县标准地址共享应用,以《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加强地名文化保护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国地名普查组发〔2016〕1号)、《锦州市民政局 公安局关于开展规范门牌地址工作的通知》(锦公通〔2015〕9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依据,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先行、尊重历史、科学编制”的原则,采取“协调推进、分类指导、联合行动”的工作措施,以标准地名、标准楼门牌、标准地址建设为核心,以科技信息化为手段,全面梳理县内道路、社区街路巷和居民点地名,形成标准地名台账和电子地图数据,完善地名行政审批手续,为开展不规范标志物整治和标准路牌设置奠定基础;组织信息采集,以房屋位置图纸标识、公安部门警综平台为载体,全面采集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实有人口信息,为“一标三实”建设和楼门牌编制提供服务;通过标准地址库完善,开展业务数据清洗,为标准地址共享和智慧黑山项目提供科学、全面、真实的权威数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规范标准地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规范标准地名工作的统一组织和协调推进。
    此次规范全县标准地名工作以乡镇为单位进行,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实行县政府主导、县民政局牵头、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具体职责如下:
    县规范标准地名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基础信息的采集,定期检查督办,研究解决相关问题。
    县民政局:负责制订全县标准地址编排规则。对全县未命名的街路巷予以申报命名;对未经批准擅自使用的名称、不符合地名命名要求的名称、不使用审批标准地名的名称进行清理和补充命名;对名实不符或含义不佳的地名予以申报更名;对改建道路名称进行调整,对新建道路及城郊结合部街道化公路命名、更名。对其他不符合地名法规的名称进行清理更名和重新命名。
    县公安局:负责对违章建筑、生产用房、单位、学校内部建筑、居民区配套设施建筑等临时性建筑物进行调整编制临时地址,对规范整治中新命名、更名的街道巷统一更新到警综平台,提供“一标三实”采集资料用于核对标准地址信息。对交通指示牌、标识牌上的地名标注进行纠正、纠偏和统一使用汉语拼音拼写;对法律文书、户籍登记、身份证明等各类公文和证件使用的地名进行清理整治规范。
    县财政局:负责规范标准地名工作经费的保障落实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乡镇宅基地分布图,对疑难土地归属定性。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严格按照经县政府审批后民政局公布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县规划处:负责提供城区建筑分布的电子矢量图和纸质图。在居民区、建筑物、市政规划桥梁等审批项目或规划项目中,杜绝使用外国地名、人名命名的项目名称及地名名称等。在办理立项申请时,按照经县民政局审核的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各种项目审批时,杜绝使用外国地名、人名命名的项目名称及地名名称。在办理立项申请时,按照经民政局审核的地名名称办理有关手续。
    县交通局:负责对不规范城乡交通标识牌进行清理整治,按照经县政府审批后民政局公布的标准地名进行设置。
    县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对不规范市政标识牌进行清理整治;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房产推送表时,严格按照经县政府审批后民政局公布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登记注册的含有不规范地名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名称的清查,并在以后的登记注册中严格按照经县政府审批后民政局公布的标准地名进行审查登记。
    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在审批各类事项时,严格按照经县政府审批后民政局公布的标准地名办理有关手续。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对新闻、广播、广告中使用不规范地名的管理,协调做好规范标准地名的推广、宣传报道工作。
    县文化旅游局:负责对旅游景点、文化场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中的亭、台、碑、塔名称和旅游标志牌、标示牌的规范管理。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我县城区内经民政局认定的不规范地名标志牌、交通标示牌、旅游标志牌、标示牌和涉及地名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
    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村(社区)委会、主要街道、居民点(自然村庄)、大型建筑物、市场规范名称的管理。负责对辖区内街路巷、居民点的梳理核实,结合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成果,开展门牌编制和申报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经民政局认定的不规范地名标志牌、交通标示牌、旅游标志牌、标示牌和涉及地名的广告牌依法进行拆除。
     三、实施步骤
    规范全县标准地名工作从2018年4月20日开始,至2018年10月结束,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30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订规范标准地名工作实施方案。要加强宣传动员,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1日—2018年9月30日)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职责范围,对每个地名实体、每条街道开展调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对地名管理、规范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分类造册,整理出不规范地名名单,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备审核、检查。对广告标识、公共媒体发布的信息,地图类、工具书类等公开出版物,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户籍证件、不动产权证、立项书、规划许可证等各类公文和证件中使用非标准地名的问题,要整理上报县民政局,并通知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需有关部门配合或政府批准的,要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统一协调办理。
    (三)总结验收(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
    县民政局要对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整改材料及时审核,对照标准实地检查验收。凡不合格的,县民政局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大力推进地名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标准规范地名的使用,理顺审批权限,细化工作程序,规范管理措施,建立地名命名、更名、注销和日常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标准地址共享。
    四、规范地名命名程序
    1. 居民区、建筑物和城区新街路命名。由项目单位将拟用名称报送县民政局审核同意后,县发改局、规划处方可使用拟用名称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立项前不报拟用名称,项目竣工之后不予通过),工程完工后,由县民政局将标准地名呈报县政府审批、公告。
    2. 村庄和乡镇街路命名。由属地乡镇召开地名命名工作会议,研究确定后,属地乡镇向县民政局提出申报,经县民政局审核,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方案后,报县政府审批、公告。
    3. 使用具有地名意义的台、站、场、桥梁、公路、水库等名称,县级以上部门管理的纪念地、名胜古迹、游览地名称命名,由有关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经县民政局审核,报县政府同意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4. 大型水库、大型桥梁、省批准的开发区的名称命名。由其相关部门提出方案,经省地名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省政府审批。
    五、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要求,统筹安排部署,狠抓落实到位,确保规范标准地名工作顺利开展。
    2. 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加强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纠正”的原则,由有关责任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整体推进。
    3. 严格标准,稳妥推进。在保持地名相对稳定前提下,按照“管好增量、整治存量”要求,严防新增不规范地名,逐步整治已有不规范地名,分类、分级、分层实施,依法稳妥有序推进。
    4.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地名法规、政策和此次规范后的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标准地名,提高公众对地名命名、更名程序及标准地名使用的认知度,进一步提高我县标准地名使用率。
    5. 形成制度,确保成果。县民政局、公安局、国土局、城建局、规划处等部门,应形成资料更新制度。每年年底由县规划、国土、城建等部门,将最新的城区建筑、街路分布图(说明)、乡镇宅基地变化图(表)等数据提供给县民政局,为及时更新和编制标准地址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