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
来我县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98号)精神,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遵循“服务发展、按需引进、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享受相关政策的人员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二章 主要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的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负责职称评定的具体工作,并配合县组织部门,做好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的具体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和资金拨付工作;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享受租房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县国土资源部门授权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对享受购房奖励人员及享受租房补贴人员在我县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情况的认定工作;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山办事处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具体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落户手续办理的具体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其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社保补贴、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奖励、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具体经办工作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格认定工作;县城建部门、教育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的配合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庞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上述有关部门的分工情况,安排落实本区域的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章 涉及资金补贴和奖励工作的申办程序
第四条 涉及资金补贴和奖励工作,根据“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按照税收入库级次由同级财政安排补贴和奖励资金。
第五条 社保补贴实行即缴即补的原则,经核实确认缴费入库后,即可将补贴发放到位。
第六条 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奖励实行每半年一申报,申报期为每年的7月和12月。
第七条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在申报期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定后,到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山办事处办理具体贷款事宜。
第八条 申办程序
(一)社保补贴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招用高校毕业生企业需准备材料有:企业与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银行基本账号、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申报。企业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由招录高校毕业生的企业在申报当月15日前按社保费入库级次,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填写《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企业招录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加盖公章,并提供相关申报原始材料。
3. 审核复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对企业承担的招录高校毕业生社保费,按享受补贴人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算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审。
4. 发放补贴。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入库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审核后符合补贴政策的招录高校毕业生企业承担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表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将补贴拨付给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二)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奖励申报程序
1. 申报材料。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片(2寸近照)、指定银行开具的存折;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组织申报。安家补贴和租房补贴,由高校毕业生本人在每年7月和12月申报期内按所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自主创业租房补贴,由高校毕业生本人在申报期内按创办企业所得税入库级次,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填写《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鼓励县所属及以下企业就业与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安家及租房补贴申请表》。购房奖励,由高校毕业生本人在申报期内,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并填写《高校毕业生在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购买商品房奖励申请表》。
3. 审核复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复核无误的报县财政部门,由县财政部门进行复核。安家补贴和在企业就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的补贴月数,以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实际月数为准;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的补贴月数,以创办企业实际营业的月数为准。
4. 结果公示。复审合格的,经办部门要将享受补贴和奖励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的,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和购房奖励由县财政部门在公示期后将补贴资金直接划入高校毕业生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程序
1. 申请条件。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在我县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贷款。
2. 申请程序。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证明、高校在校生提供就读高校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后,即可到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山办事处办理手续。
3. 政策扶持。借款人的父母(且是本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可视为辅助借款人,父母公积金、工资收入可作为贷款额度,还款能力合并计算。
4. 发放时限。贷款审批周期为7个工作日,放款周期为3个工作日。
5. 其他须提供的相关材料以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黑山办事处的要求为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九条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停止补贴并追回已发放的财政补贴,以后不再享受财政补贴。
第十条 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等行为造成财政补贴资金损失的,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高校毕业生在享受各项补贴政策期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及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按政策有关规定,不再享受补贴并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2017年7月27日之后来我县就业的“双一流”“985”“211”工程高校毕业的本科生,来我县创业和落户的高校毕业生,招录高校毕业生的企业以及在我县购买商品房的高校毕业生和高校在校生。
第十三条 本细则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我县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7〕98号)文件同步配套执行。
第十四条 本细则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