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8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杜绝不规范办园现象,消除安全隐患,给广大幼儿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就园环境,按照《锦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锦州市学前教育建设年工作方案》和《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不服从所属乡镇政府及教育部门管理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民办幼儿园坚决依法取缔,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构建以乡镇为主体、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清理整顿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全县范围内的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含筹设幼儿园)。
(二)具体内容
检查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办园资质、园舍设施、办园规模、师资队伍、财务收费、卫生保健、食品安全、安全管理、消防等方面的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9月1日—4日)
各乡镇政府、县教育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进行拉网式排查、登记,逐一摸清幼儿园的基本情况,详细了解本辖区每一所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在安全、卫生、师资、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园填写《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基本信息登记表》《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摸底情况汇总表》。
(二)宣传告知,依法取缔(9月5日—30日)
1. 由县教育部门牵头,通过走访、发放宣传材料形式让无证无照园所了解当前国家政策,告知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法人或园长正确的办园要求。(9月5日—10日)
2. 各乡镇政府印发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名单及通告,送至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9月11日—15日)
3. 由乡镇政府牵头,县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等相关部门配合,利用一周时间,对辖区内不符合办园标准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直至追究相关法人责任。(9月16日—20日)
4. 各乡镇政府和县教育部门要认真制定分流方案,将被取缔幼儿园的幼儿分流到中心园、村园或有办学执照的合格民办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分流方案及过程性材料要保留存档,同时对被分流到园的幼儿尽快建立学籍。(9月21日—30日)
(三)检查验收、巩固完善(10月1—16日)
组织县政法委、教育、公安、应急、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联合对各乡镇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并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整治工作反弹。
四、责任分工
1. 各乡镇政府:负责本乡镇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监督与管理工作,作为本次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关闭辖区内不符合办园标准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
2. 县教育局:负责幼儿园的办园资质、师资及办学能力的检查评估。
3. 县政法委:协调各部门做好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的相关工作,被取缔的无证无照幼儿园仍擅自办园的,对其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4. 县公安局:负责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做好清理整治工作过程中维持现场秩序以及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5. 县住建局:负责幼儿园房屋安全检查鉴定。
6. 县卫健局、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中心:负责幼儿园儿童及在岗员工健康情况、园内卫生、消毒、防疫、儿童营养等方面的检查。
7. 县应急局:负责幼儿园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的检查。
8. 县文化旅游广电局:负责定期宣传报道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的工作情况。
9.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幼儿园的饮食卫生安全检查,卫生许可证的办理。
10. 县交通局:严查擅自用无正规审批手续及跨乡镇私自接送幼儿车辆(黑车),严查拼装接送幼儿的车辆。
11. 县消防大队:负责幼儿园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合格证的办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本着对幼儿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工作任务。在集中整治期间,各乡镇政府要成立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教育工作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并选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注重宣传、讲究方法
县教育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对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做好政策宣传和说服教育工作,送达取缔通告和停办通知书要有签收;要根据上级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所有涉及需要取缔关停幼儿园的幼儿家长拟发《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妥善安置好、引导好被关停幼儿园的幼儿能到正规幼儿园或学校附设幼儿园继续接受学前教育;要通过广播电视对取缔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报道。既要确保取缔工作圆满完成,又要防止激化矛盾,增添不稳定因素。
(三)密切联系,加强合作
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密切联系,加强合作,不扯皮推诿,通力合作,各尽其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