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9〕24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020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5-13
 文  号  黑政办发〔2019〕2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9-05-13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和辽宁省林业和草原工作会议精神,遏制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势头,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按照《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锦林草发〔2019〕47号)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森林资源和草原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辽宁省实施森林法办法》及《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毫不动摇地严打,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突出打击重点,积极谋划,全力以赴,坚决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定。

    二、工作重点

    本次专项行动要在全面清理排查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处理自然保护区、重要区位林地、重要湿地和草原等区域内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2013年以来非法开垦林地草原、非法占用使用林地草原、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和滥砍盗伐林木等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曾经批示的别墅、高尔夫球场、豪华墓地违法占用林地草原,以及矿产开发等建设项目造成的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加强对违反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行为的监管。

    对破坏森林草原问题严重的违法行为,由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对破坏森林草原问题突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县政府作为典型案件处理。

    (一)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建设别墅、豪华墓地、毁林(草)开矿开垦、建设光伏风力发电、毁林种参及私搭乱建等非法使用林地湿地和草原的犯罪行为;

    (二)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非法移植大树,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以及伪造、变卖、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明等违法犯罪;

    (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以及非法狩猎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国家林草局开展“绿卫2019”森林草原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由各乡镇组织本辖区内案件的排查,县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负责核实及案件查处,对重点案件将成立专案组侦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宣传阶段(2019年5月10日前)

    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城区内林业和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内的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依法保护森林草原、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的社会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2019年5月11日—5月25日)

    根据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要认真落实、精心组织,及时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案件举报渠道,做好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问题,明确打击重点和对象,由下至上全面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问题、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摸清违法责任主体、违法时间、违法区域、违法面积、违法侵占林地湿地等方面情况和数据。特别对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的,要在森林资源基本图上作标注,并附带有GPS点的实测图,根据违法程度、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性质、违法主体进行分类梳理,为进一步依法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三)处理查办阶段(2019年5月26日—7月31日)

    对清理排查出来的各类案件依法进行查处,提出查办意见。涉及刑事案件的,要由县森林公安部门依法及早进行刑事立案,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及早移交到司法机关处理;涉及行政案件的,要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及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对非法侵占、毁林开垦林地、湿地和草原等行为,除依法处理外,要及时收回被非法侵占的林地、湿地和草原。对案情严重、破坏面积大、社会关注度高、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作为重点案件及时上报县政府。在线索摸排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按规定移送至县公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31日)

    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尤其要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疑难案件、多年沉积案件的查处工作。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恢复被损毁的林地、湿地和草原,确保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办及整改工作。

    (五)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9月1日—9月15日)

    要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加快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林地、湿地和草原使用及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的管理和监督,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森林资源和草原案件的行为,全面提升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水平。   

    四、组织领导

    为加大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力度,成立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相关工作的研究决策。各乡镇务必高度重视,也要组建专项领导小组,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同时,指定一名同志为联络员,每月30日前,上报案件排查和处理进展情况。并于2019年9月2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及附表报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邮箱:hslz22208@163.com),工作中如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五、保障措施

    按照工作部署和要求,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尽快组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一)全面排查,突出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要全面清理排查、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持边排查边审核、边治理,做到全方位、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核查,专项行动期间必须进行及时查处,达到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严厉查处,不能查结的必须说明原因。对重大案件和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要进行挂牌督办,重点跟进,依法严肃处理。

    (二)部门联动,严查严办

    各乡镇、县公检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加强衔接,精心组织,密切配合,严格依法办理案件,认真履职,严格执法,提升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要本着“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工作到位、查处到位、纠正违法到位。通过专项行动,关闭取缔一批、停业整顿一批、严肃处理一批非法侵占林地、湿地和草原工程项目。对涉案人员,要依法严查,追究责任,出重拳严厉打击涉林涉草违法犯罪行为。

    (三)强化宣传,把握导向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持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要结合专项行动,加强“以案释法”,特别是针对有代表性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宣传,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警示作用。在行动过程中要密切关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热点敏感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专项行动“雷声大,雨点也大”,效果良好。同时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决避免负面炒作。

    (四)立行立改,严肃问责

    要加强源头管理,坚持边排查、边治理、边打击、边移送的要求,建立联防、联查、联打的长效工作机制。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致使本辖区重特大案件没有发现或发现没有得到查处、打击和整治的,或被有关督查部门发现通报或引发社会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