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19〕18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029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9-04-11
 文  号  黑政办发〔2019〕1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19-04-11  生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

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

 

    按照《辽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淘汰组〔2019〕2号)、《锦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锦州市2019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工作方案的通知》(锦淘汰组〔2019〕2号)要求,为实现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落后产能,现制定我县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狠抓绿色发展、打造全面振兴新优势的要求,围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为主。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强化企业责任意识。

    坚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以建设市场化和法治化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行业率先突破。

    (三)工作目标

    以煤炭、水泥等行业为重点,认真落实淘汰落后产能和生态环境相关要求,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二、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9年4月30日前)

    1. 组织各乡镇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全面摸底排查重点行业落后生产设备数量及产能。各乡镇对摸排的落后产能,做到应报尽报,并列入本乡镇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计划。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将联合组织对各乡镇列入淘汰计划的落后设备进行现场核查,列入全县淘汰计划,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负责)

    2. 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一批能效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3. 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摸清重点行业企业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一批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负责)

    4. 全面调查重点行业企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生产状况和生产条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一批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5. 组织检查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一批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县应急局负责)

    6. 强化依法退出机制,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对环保、能耗、质量、安全不达标但已停产产能,及时整改或纳入淘汰范围。(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组织退出阶段(2019年5月1日—9月30日)

    1. 各乡镇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督促有关企业拆除相应的主体设备,做到应退尽退。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拆除;暂不具备拆除条件的,应立即断水、断电,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生产线),企业向社会公开承诺不再恢复生产,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并限时拆除。组织开展对淘汰落后产能检查验收工作,逐户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经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及设备清单、产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负责)

    2. 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对达不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产能,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有县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已依法关停退出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和设备清单、产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负责)

    3. 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依法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县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负责)

    4.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法,对相关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在6个月内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报经县政府依法关停退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已依法关停退出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和设备清单、产能。(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5.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立即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已关闭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和设备清单、产能。(县应急局负责)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10月1日—11月30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等部门联合组织对当地按照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逐户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已经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及设备清单、产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负责)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资金扶持

    充分利用国家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煤炭产能指标交易金、差别电价加价收入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安置、转产转型等予以支持。(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二)加大技术扶持

    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准入(规范)管理,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降低产能改造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执行价格政策

    对水泥等行业能耗、电耗达不到强制性标准的产能,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的产能,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等差别化能源资源价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负责,县公用事业集团、供电分公司配合)

    (四)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

    落实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对有效益、有前景,且主动退出低端低效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予以信贷支持。对未按期退出落后产能的企业,严控新增授信,压缩退出存量贷款。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中国人民银行黑山支行负责,各金融机构配合)

    (五)做好职工安置

    要把职工安置作为去产能工作的重中之重,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制定好职工安置方案和风险处置预案。落实促进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和帮扶困难人员就业等各项政策,做好社保关系转移和接续,按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障待遇。加强职业介绍和技能培训,增强失业人员的再就业能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盘活土地资源

产能退出后的划拨用地,可依法转让或由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原划拨土地使用权后的土地出让收入,可按规定通过预算安排支付产能退出企业职工安置费用。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在符合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其中转产为生产性服务业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可在5年内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

    (七)严格执法监管

    县、乡两级主管部门要对煤炭、水泥等行业所有企业做到全覆盖检查,不断推动企业在能耗、环境、安全、质量等各项强制性标准上达标,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或者淘汰退出。

    加大节能监察力度,全面调查重点行业能源消耗情况,严格依法处置主要工序或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不达标的企业。(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负责)

    强化环保执法,严格依法处理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必须按期持证排污、按证排污,不得无证排污。(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负责)

    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对因工艺装备落后、环保和能耗不达标被依法关停的企业,报请市以上市场监管局注销生产许可证。(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严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组织检查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县应急局)

    (八)强化惩戒约束

    各相关部门将违法违规企业作为监管对象,县发展改革局将有关信息纳入市信用数据交换平台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辽宁”和“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纳入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管理系统,各相关部门在土地供应、资金支持、税收管理、生产许可、安全许可、债券发行、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公共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县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黑山支行负责)

    四、有关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

    调整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对本乡镇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总责,要结合机构改革等工作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经委部门要履行牵头职责,强化综合协调,把握时间节点,统筹推进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执法监督,完善配套政策,主动开展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分别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信息公开

    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定期公告不达标应限期整改的企业名单(“黄牌”名单),以及经整改仍不达标、已依法关闭的企业名单(“红牌”名单)。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定期公告超标排放企业名单,以及超标排放情节严重的企业名单。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定期公告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各有关部门定期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违法违规企业名单,由淘汰落后产能小组办公室通报给各成员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社会监督

    要设立统一淘汰落后产能举报平台,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举报核查,对属于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按职责限期核查。实名举报做到有报必查。对漏报、瞒报落后产能并经举报或媒体反映核实的,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督检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要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进展较慢的乡镇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各乡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行业自律

    各相关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熟悉行业的优势,及时反映企业诉求,引导企业做好自律,自觉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相关行业协会落实)

    (六)做好宣传引导

    要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总结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加强示范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七)抓好工作落实

    4月10日前,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要将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报告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4月19日前,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将组织摸底排查结果、违法违规企业处理情况和拟淘汰(关停退出)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报告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代表县政府与乡镇签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目标责任书。

    11月15日前,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将本年度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已退出企业名单、设备清单、产能情况报告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各乡镇经委部门将本乡镇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已退出企业名单、设备清单、产能情况报本乡镇政府同意后,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

    11月底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将2019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市工信局、能源局、市场监管局。

    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对各乡镇工作的指导,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