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实施方案
为纠正公墓建设及管理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节约土地资源,规范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及《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清理整顿公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20〕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整顿时间
自2020年二季度开始,2020年10月底结束。
二、清理整顿内容及措施
(一)规范公益性公墓的属性
“公益性”公墓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始终坚持公益性质不变,申请办理审批手续时,名称应明确标注“公益性”字样。严防城乡“公益性”公墓私有化,理顺管理和服务主体关系,保障政府和村委会对“公益性”公墓的管理主体地位,禁止城乡“公益性”公墓和农村集中安葬区(点)以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形式建设和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杜绝“公益性”公墓擅自转变为“经营性”公墓。城乡“公益性”公墓应设立免费区,免除低保对象、特困对象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安葬费用,逐步扩大免费群体范围,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二)取缔非法公墓
对未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公墓,依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由县民政部门会同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予以取缔,责令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取缔时要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切实可行的措施,妥善解决善后问题。对未按照批准文件建设的公墓,县民政部门要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对在禁止建墓区域内兴建的公墓,依法取缔。对虽经审批,但至今尚未建设的“公益性”公墓一律停建,收回审批手续。
(三)纠正超面积公墓
对超面积的公墓,自整改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一律停止销售,新建公墓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建设(墓位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1.2米)。对尚未建成或已经建成、尚未出售(租)的,要依法拆除或限期改造;已经出售(租)并与丧户签订协议但尚未安葬骨灰的,也要依法拆除或限期改造;已经安葬骨灰的,要加强管理,待使用期满后依法处理。
(四)严格收费标准
所有“公益性”公墓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变相经营,必须按成本价及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在公墓公示后为本地村(居)民提供服务,并使用合法正规票据。违反价格管理规定出售(租)墓葬用地或骨灰存放格位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禁止违规经营
按照相关规定,“公益性”公墓除向本地高龄老人、危重病人预售自用墓穴外,其他的必须严格凭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墓穴迁移证明出售墓穴,禁止对外销售和预售墓穴。
(六)禁止在各类保护区建造墓地
国家和省市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区域,不准建设墓地。已经建设的硬化大墓,一律拆除硬化面并进行必要的绿化。
(七)严厉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法违规建设和经营墓地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在公墓建设和经营过程中,发现有行使公权利人员(含村干部)滥用职权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三、整顿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5月中旬前)
县政府下发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县民政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要召开公墓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任务。要加大国家、省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基层干部依法依规清理整顿公墓的认识,增强群众规范公墓建设行为的自觉意识。
(二)调查摸底阶段(5月下旬—6月中旬)
县民政部门结合本次清理整顿的重点,编制目录详细、分类清晰的《全县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调查统计表》(以下简称“《调查统计表》”),下发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组织专门力量,依据《调查统计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公墓的投资和建设管理主体、台账账目、墓穴规格、收费票据、经营属性、墓穴预售(活人墓)等问题。要确保调查的真实性,在填写《调查统计表》时要做到谁调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
(三)落实整改阶段(6月下旬—9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力量,对调查核实的问题一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后,于9月底前形成详实的整改报告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下旬—10月中旬)
县领导小组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接受群众举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整治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行工作总结,并通报工作完成情况。对整治不力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发生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内的案例,予以曝光。对在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乡镇(街道)、部门及人员,将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约谈。在县领导小组组织检查之前,各乡镇(街道)要开展自检,如果自检过程中没有问题但在县领导小组检查中发现问题,将对其进行问责并处理有关人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也要成立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县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强化执法。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依据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查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修建活人墓、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和非法公墓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乡镇(街道)、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本方案具体安排,结合实际制订周密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要密切关注清理整顿工作动态,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县领导小组报告。
(三)依法依规行政
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要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事实情况。要讲究工作方式方法,既要坚持严格执法,又要坚持照章办事。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整顿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四)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公墓的管理制度建设。坚持既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又要强化日常监管,并认直接受群众监督。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严格把好公墓规划、审批、建设、经营的各个环节,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及时发现并纠正公墓建设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行骨灰寄存、骨灰植树和骨灰撒海等不占或少占土地的处理方式,大力倡导深埋不留坟头的葬法,推动殡葬改革不断深化。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清理整顿公墓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昊 县长
副组长 李玉宏 庞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县长
成 员 陈 强 县委办公室主任
杨宗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 岩 县民政局局长
杨玉刚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苏 超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晁英扬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冮杰林 县司法局局长
曹 兵 县财政局局长
张 莹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健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继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铁华 县水利局局长
李宝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孟繁东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局长
武卫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德岐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孙 民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史泽林 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局长
吴宝山 县民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赵文宏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董光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岩(兼),办公地点设在县民政局,联系电话:5522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