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0〕26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0-00558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0-11-24
 文  号  黑政办发〔2020〕26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0-11-24  生效日期 

 

有关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01124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决议》和《锦州市水利局 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压采地下水实施方案(2020-2021年)〉的通知》(锦水利〔2020〕17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

坚持县政府统一指挥和有关街道及县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原则。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允许保留的城区自备水源井外,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封闭城区内自来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经营性自备水源井,并根据用水需求接入自来水供水管网。

二、责任分工

县水利部门、住建部门、住建中心和黑山街道办事处是城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封闭工作,县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全力配合县水利部门完成城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

三、方法步骤

城区自备水源井封闭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4日—11月30日)

组织各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对封闭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体对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目的意义进行广泛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自觉性。发布《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关于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通告》,并设立举报电话积极鼓励公众参与监督。

(二)自行封闭阶段(2020年12月1日—12月10日)

自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通告发布之日起,取水户应自行向县自来水总公司报请自来水用水申请。县自来水总公司接到用水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自来水接入工作。取水户在用水设施设备接入自来水管网并正常使用后,应自行拆除自备水源供电、取水设施,并对自备水源井进行封闭填埋。

(三)强制封闭阶段(2020年12月11日—12月25日)

城区自备水源井强制封闭工作由县水利部门和黑山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县公安部门配合强制封闭工作,对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封闭或封闭不合格的城区自备水源井,依法实施强制封闭。

(四)检查验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阶段(2020年12月26日—12月31日)

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的检查验收工作由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城区自备水源井的封闭标准组织逐个检查验收。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结束后,县水利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的日常执法巡查进行网格化管理,加大打击盗采地下水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做到“发现一个、查封一个”,维护全县正常供水秩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加强对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顺利进行。

(二)扩大宣传

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广泛宣传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对县城整体发展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督查

为确保工作任务的落实,切实提高行政能力,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县营商(督查)部门,针对封闭实施进度和是否建立长期管理机制等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违法取水举报电话:5597396。

自来水总公司客服电话:5522473。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封闭城区自备水源井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  杨宗文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铁华  县水利局局长

王继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蒋景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顾玉兵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于海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长柱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凤伟  县水利局副局长

张国庆  县住建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史春水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黑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县营商环境建设局督查工作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任李铁华(兼),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联系电话:5522576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即情况摸排组、宣传报道组、工作推进组、安全保障组、界定验收组和资金保障组。具体职责如下:

1. 情况摸排组:负责城区供水管网范围内自备水源分布、重点问题、矛盾纠纷等情况的摸排统计工作。组长李凤伟(兼),成员由县水利、住建部门和住建中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 宣传报道组:负责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宣传和报道工作。组长蒋景峰(兼),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水利部门和县融媒体中心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3. 工作推进组:负责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进度和改接自来水的具体实施工作,组长李凤伟(兼),成员由县水利部门、住建中心和黑山街道办事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4. 安全保障组:负责封闭自备水源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组长顾玉兵(兼),成员由县公安、住建部门和黑山街道办事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5. 界定验收组:负责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界定和组织验收工作,组长李凤伟(兼),成员由县水利、住建部门和黑山街道办事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6. 资金保障组:负责封闭自备水源井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组长于海宏(兼),成员由县财政、水利部门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文件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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