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1〕4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1-00005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1-02-04
 文  号  黑政办发〔202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1-02-04  生效日期 

 

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12 4 

(此件公开发布)

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市国资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出资人代表职责定位,坚定不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市国资委职能转变,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系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1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按照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着力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着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着力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着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着力改善国有企业改革环境条件,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准确定位。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专司国有资产监管,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干预企业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

坚持依法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出资人监管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充实监督力量,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坚持激发活力。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权责一致,落实责任,监管事项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依法落实权责清单,激发企业活力、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打造适应市场竞争要求、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资源配置效率为目标的现代企业。

坚持提高效能。明确国有资产监管重点,调整优化监管职能配置和组织设置,改进监管方式和手段,整合监管资源,优化监管流程,提高监管效率,加强监管协同,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动态监管,实现依法监管、分类监管、阳光监管。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为市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以管资本为主的监管职能。

1.加强国有资本运营。加快国有资产整合和优化,稳妥推进国有资本运作平台改革,聚焦投资、融资和资本运营功能定位,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提升信誉等级。通过国有资本的流动与重组,盘活存量、提高增量,促进各类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向行业龙头集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从而提升企业效率,增强发展质量,推动企业健康良好发展,进而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在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上取得新突破。

2.开展分类经营放权。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及简政放权的总要求,改进投资监管方式,通过制定市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强化主业管理等方式,管好投资方向,并探索实施投资监管制度。逐步探索建立直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履行部分出资人职责的试点工作。依法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进一步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活力。定期评估放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3.强化激励约束。坚持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协同联动,发挥考核分配对企业发展的导向作用,实现“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和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及权重,强化目标管理、对标考核、分类考核,对不同功能定位、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实行差异化考核。严格落实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政策,建立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合理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职工福利保障管理。

(二)精简国资监管事项。

1.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赋予的职责,建立健全国资委权责清单,规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将延伸到子企业的管理事项原则上归位于市属企业,市国资委依法监管市属企业有关事项,子企业事项由市属企业依法依规决策。

2.取消、下放一批监管事项。按照依法依规、权责统一、监管有效、充分放权的原则,参照《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共取消、下放监管事项16项。

3.厘清社会公共管理事项。严格落实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以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原则,立足出资人的定位,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督促市属企业履行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社会责任。明确履职重点,厘清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边界,分类提出配合承担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移交建议。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

1.坚持出资人管理和监督有机统一。健全规范国有资本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监管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减少审批事项,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强化监督成果在业绩考核、薪酬分配、干部管理等方面的运用。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外部董事制度,规范董事会决策程序和报告制度,指导企业董事会运作,鼓励董事会探索有效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健全董事的激励、约束和考评机制;加强监事会建设,并与内部审计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建立专职监事队伍,规范监事会工作规程,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强化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和企业负责人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职工权益,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和企业债务风险防控。集中统一开展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综合分析研判行业与企业情况、经营与财务情况,及时准确提供运行数据,为全市经济运行和国资监管工作提供基础支撑。建立市属企业债务风险跟踪监测和预警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指导监督市属企业合理控制债务水平,积极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3.依法开展责任追究。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落实《锦州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完善责任倒查和追究机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扣减或者追索薪酬、禁入限制、纪律处分、移送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等处理方式,依法依规查办案件。坚持客观公正定责,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29号)的“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在企业改革发展中所出现的失误,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容错。

(四)全面加强企业党的建设。

1.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压实企业党建主体责任。加强党建引领发展,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不断深化提升企业基层党建质量,进一步提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质量,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着力提高国有企业党建质量。加强混合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

2.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到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市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章程,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党组织决策事项、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清单,形成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统一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工作方式,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规定,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责任体系,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推动廉政文化进企业,不断创新日常监督、警示教育、风险防控、建章立制等工作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严肃追责问责。

(五)改进和完善国资监管方式。

1.推进依法监管、分类监管、公开监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权履责。逐步建立以企业功能分类为基础,对市属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因企施策。功能类企业以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以做优做强做大资产盘,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融资、投资能力;公益类企业以实现社会服务效益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实现公益性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竞争类企业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以经营管理为核心,以重大项目和优势项目投资为主,获取长期投资收益。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国有资产状况和国资监管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2.优化监管流程、监管手段。按照程序简化、管理精细、时限明确的原则,深入推进按事行权、按岗设权、按级监管和定期轮岗,确保权力运行协调顺畅。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内审机构,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坚持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并重。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稽查检查,形成发现、调查、处理问题闭环监督工作体系。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制定或参与制订公司章程,推动各治理主体严格依照公司章程行权履职,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依据出资关系向企业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选,规范董事的权利和责任,强化对外部董事的监督管理,督促履职尽责,加强沟通,健全工作联动机制,更好落实出资人意志。

4.加强指导服务。加强国资委机关服务性职能建设,在服务中改进和完善监管。对下放的监管事项,加强对市属企业的指导培训和督导落实,确保放得下、接得住、落得实。加强各县(市)区国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交流,推动构建全市国资监管大格局。

三、组织实施

市国资委依据本方案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具体监管职能,公布取消、下放的监管事项,调整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并及时公开。根据企业功能分类细化落实精简监管事项。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做好政策文件清理和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国资监管工作依法规范推进。市属企业对市国资委取消、下放的事项,要明确职责、加强管理、强化责任。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的职能转变方案。

附件: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共16项)

 

附件

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共16项)

序号

事项内容

(一)取消事项(4项)

1

市属企业职工监事选举结果审批

2

市属企业职工董事履职管理

3

指导市属企业内部资源整合与合作

4

市属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备案

(二)下放事项(12项)

1

市属企业子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审核

2

列入市属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审核

3

市属企业决定事项对应的资产评估(含中介机构选聘和评估项目备案)

4

市属企业财务专项审计

5

市属企业资产出租审批

6

市属企业单项资产转让审批

7

市属企业对内担保及展期担保审批

8

市属企业子企业增减资审批

9

市属企业子企业改革

10

市属企业子企业之间资产无偿划转及协议转让审批

11

市属企业资产报废审批

12

市属企业招标、大额采购备案管理

                      

说明:本表格中的市属企业是指市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文件解读链接:

《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