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锦政办发〔2020〕25号)要求,切实做好普查相关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本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提升综合应急能力。
二、普查对象和内容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乡镇(街道),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覆盖各乡镇(街道)。
根据我县自然灾害种类的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上下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普查实施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各乡镇(街道)普查系列成果。
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订本地普查实施方案,充分整合已有资源,配强人员队伍,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五、普查经费保障
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按照《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锦政办发〔2020〕25号)要求,以县财政保障为主,确保经费按时落实到位。
六、普查工作要求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公布。各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单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1年4月23日
附件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 徐 辉 县委常委、副县长、政法委书记、
县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 解 群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武卫东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于海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谷艳平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和宗教局副局长
高 敏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佟铁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 岩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宝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刘宏亮 县民政局副局长
牛永夫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春武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卫国 县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王明旭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辛鹏程 县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孙景伟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宝忠 县统计局副局长
张 强 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马 力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副局长
赵 佳 县气象局副局长
赵新月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鲁亚忱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22个乡镇(街道)分管副乡镇长(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高敏(兼),办公地点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5556111。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待普查任务完成后即行撤销。
文件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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