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2〕1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转发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2-00002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2-01-20
 文  号  黑政办发〔2022〕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通知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2-01-20  生效日期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举报电话:5543023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制造、销售、焚烧

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通告


为进一步净化大气环境,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依据《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全市市域内禁止制造、销售、焚烧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禁止流商散贩在道路两旁、市场周边和街路交口等地点,非法经营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二、禁止在城市道路、公园、广场、街路交口、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冥币、纸(绢)扎实物等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三、全市各类公墓全面禁烧,殡葬场所禁止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入内。

四、倡导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和集体公祭等文明低碳祭祀方式。

五、对于在殡葬场所外露天焚烧和占道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六、对于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七、对于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由应急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依法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辖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包保巡查,劝阻焚烧。

九、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

1. 市民热线:0416-12345

2. 举报殡葬场所内违规焚烧行为:2188837(市民政局)

3. 举报殡葬场所外违规焚烧行为:2888906(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 举报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3678055(市市场监管局)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