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政办发〔2023〕2号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HSXRMZFBGS/2023-00004  发布机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23-03-06
 文  号  黑政办发〔2023〕2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公开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业经县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23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和《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锦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锦政规〔2020〕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财政投资评审是指财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评价与审查,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是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基本保证。

第三条 财政部门是我县财政投资评审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条 根据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需要,财政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实施评审。第三方评审机构按照其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需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的能力。

第五条 财政部门不得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其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所需评审费用列入财政年度部门预算。

第六条 财政投资评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客观、公正、科学、合理、廉洁、节约的原则。

第七条 建立政府投、融资资金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先评审、后移交资产”制度。

第八条 受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在财政部门监督下开展财政投资评审活动,同时依法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机关和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评审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第九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范围:

(一)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含国债)安排的项目;

(二)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安排的项目;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安排的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含PPP)安排的项目;

(五)其他政府性资金安排的项目;

(六)需要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的其他项目或者专项资金。

第十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内容:

(一)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审核;

(二)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合规性审核;

(三)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审核;

(四)项目政府采购情况审核;

(五)实行代建制项目的管理及建设情况审核;

(六)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第十一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方式:

(一)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跟踪评审;

(二)对项目预(概)算和竣工决(结)算进行单项评审;

(三)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及追踪问效。

第三章 评审的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财政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规范、监督其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业务工作;

(二)确定并下达评审任务,向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提出评审的具体要求;

(三)负责协调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等方面的关系;

(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

(五)审核批复(批转)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评审意见做出处理决定;

(六)按规定向第三方评审机构支付评审费用;

(七)对特殊项目的评审任务,财政部门可以外聘专家实施评审,项目最终评审报告由财政部门出具;

(八)财政部门不得将项目预算控制价审核工作的内容透露给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及任何人(司法机关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办案调查除外)。

第十三条 项目主管部门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一)及时通知项目实施单位配合财政部门开展评审工作;

(二)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评审资料签署意见并上报分管县领导。要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三)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规模、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等评审资料研究确定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主管部门送达县财政部门;

(四)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需书面反馈意见;

(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批转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最终评审结论,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单位在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的职责:

(一)向财政部门提供评审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积极配合财政评审机构核实问题,配合取证工作,不得拒绝、隐瞒或者提供虚假资料;

(三)自收到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初步评审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逾期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初步评审结论。

第十五条 受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的职责:

(一)按照其营业执照确定的经营范围开展业务,严格遵守财政投资评审相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评审服务执业规范及评审协议要求,结合评审项目专业特点,依法、独立、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

(三)第三方评审机构与审核项目预算书编制等前期业务有关联关系的,需及时主动向财政部门报告;

(四)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程序、高质量完成项目评审,向委托评审任务的财政部门出具书面评审报告,并对评审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五)接受财政部门对评审报告复核认定,定期做好已完成项目相关资料的移交;

(六)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的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七)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及有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泄漏或者公开评审项目的有关情况(司法机关及纪检监察等部门办案除外),并保守执业过程中知悉的该项目的商业秘密。不得向委托项目有关联的投标人或潜在供应商提供咨询服务;

(八)按评审协议向委托方收取评审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项目实施单位收取费用。

第四章 评审的实施

第十六条 财政投资评审的程序:

(一)项目实施单位向财政评审机构报送《财政投资项目审核报审表》并提供评审所需资料。财政评审机构对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

(二)财政评审机构向第三方评审机构下达评审任务通知书;

(三)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审任务,制定评审计划、安排专业评审人员;

(四)第三方评审机构进入项目现场踏勘、调查、核实项目的基本情况;

(五)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的内容按照有关标准、定额、规定及建设市场实际情况逐项进行评审,确定合理的预算控制价;

(六)第三方评审机构对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需通过发函方式向财政部门反馈,由财政评审机构向项目实施有关单位进行核实、取证;

(七)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初步评审结论有异议的,需书面反馈意见;

(八)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实施单位的反馈意见做出处理决定;

(九)财政部门向项目实施单位审核批复(批转)的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报告为最终评审结论。

第十七条 财政投资评审时限。

第三方评审机构收到项目实施单位完整齐全的评审资料后,应当在下列时限内完成初步评审,并出具初步评审结论:

(一)项目预算:3—20个工作日;

(二)项目结算或者决算:20—60个工作日;

(三)其他评审事项:10个工作日。

评审具体完成时限以财政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核通知书》规定的时限为准。项目确需延长评审时限的,应当经财政部门同意,并告知项目实施单位延长的理由,但延长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第十八条 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财政投资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评审依据;

(三)评审内容;

(四)评审结论;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主要内容。

财政部门向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评审报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报告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受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出具的评审报告质量达不到委托要求,在评审或者核查中出现严重差错、超过评审及专项核查业务要求时间且没有及时书面说明或者说明理由不充分的,财政部门将相应扣减委托业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将不支付委托业务费用。受委托的第三方评审机构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者虚假评审报告的,财政部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 项目实施单位对评审结论存在异议时,应及时向项目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报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对评审结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分管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处理,并报请县长或者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第二十一条 项目实施单位不配合或者阻挠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根据情况暂缓下达项目预算或者暂停拨付财政资金。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门对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中存在的违反财政法规行为,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予以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门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


  

文件解读链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