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耕地保护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关系到群众的长远生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一直强调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完善我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制度,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20号)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州市县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19〕5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出台意义
    通过建立考核制度,明确我县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和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耕地保护任务,保障我县耕地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全面检查和考核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情况及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监测、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内容,及时发现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提出整改措施提供依据。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考核对象。本办法用于对各乡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各乡镇对本属地内的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负责,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是明确考核部门。县对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由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统计部 门(以下统称“县考核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核工作。
    三是明确考核周期。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行年度检查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5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年度检查每年开展1次,由县考核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实地检查;期末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的次年开展1次,由县考核部门对各乡镇开展实地考核。
    四是明确考核内容。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在每个年度和考核周期末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数量变化、耕地占补平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和补划、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保护制度建设等考核检查指标的执行情况。
    五是考核结果应用。县人民政府每年根据各乡镇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给予奖惩:对考核评定综合排名第一的县区给予通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用地指标奖励。考核发现问题突出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明确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到位的,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约谈,并暂停该乡镇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各乡镇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列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责任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问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耕地保护领导小组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耕地保护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制定考核方案。县考核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及时下达考核任务。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制度。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和奖惩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并纳入离任审计内容。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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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