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现将市关于拓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使用范围提高使用效能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发挥调剂机制作用。根据省要求,我市已建立并落实技能提升专帐资金调剂使用机制,今后将加大资金调剂使用力度,向培训任务重、资金出现短缺的县区倾斜,确保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落实。
二、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工作。认真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工作要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期间,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比较好(培训数量、取证率均较高)的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购置培训教学仪器设备,每个单位可享受最多不超过2万元购置设备补贴,各具(市)区可结合专帐结余实际情况,在确保专帐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调整补贴上限,所需资金可从专帐资金列支。按照属地原则,根据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程序依法办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材料备查。
三、加强资金监管力度。要严格培训质量、强化过程监管,进一步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履行技能提升专帐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将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监管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管好用好专帐资金,切实保障资金安全和使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