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提案》(4号)答复


王震委员:

您提出的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只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才能更好地促进创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对您提出的提案,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与市场监管和公检法司各单位积极沟通协调,认真研究问题的解决办法,努力提高政法各单位的执法水平,大力提升政法系统文明执法程度与执法素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强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问题

1. 降低准入门槛,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审批事项清单,法无禁止皆可为。

2. 推进证明照分离改革,扩大“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覆盖面,提高审批效率。改变以前市场主体办事需要向多个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多张表单,等待多日才能办成的情况,只提交一套材料、线上填写一张表格,一个综合窗口颁发各类证照,为企业群众带来的便利。

3. 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加强统筹谋划,完善法律法规,层层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侵权假冒专项整治。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衔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做法。

4. 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实行诚信联合奖励、失信联合惩治。

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府管理的法治化水平问题

持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在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等信息,由司法局统一汇总,通过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方便群众办事及时了解执法信息。二是严格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便于监督管理,规范全县执法卷宗制作,自2020年10月起,全县执法案件全部统一使用辽宁省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并建立执法台账,实行档案归档管理。三是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明确审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制度,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审核程序,规定法制审核时限,明确具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范围,包括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

三、关于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问题

公安机关通过七项举措着力打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建立完善涉企执法报告制度。公安机关到企业办理案件或开展安全检查时,除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外,需向所在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报告,严禁巧立名目、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坚持做到多服务、少打扰,多指导、不添乱,只帮助、不麻烦。

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依法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优化完善网上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警情信息、案件办理进度、法律文书等查询服务,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晾晒机制。

全面实施涉企案件办理登记备案制度。依托执法管理服务平台,全面加强执法动态监督,实现对执法办案信息全记录、执法办案流程全管控、执法办案环节全公开,确保涉企案件执法办案信息化、标准化、规范化运行,切实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

建立涉企案件快侦快办“绿色通道”。对企业受到侵害的各类案件,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督办,做到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县公安局实行专案侦办,并采取“案前初查、案中督导、结案评查”全流程挂牌督办机制。

建全完善监督投诉和整改反馈机制。充分利用123898890以及“营商环境大家评”等平台作用,广泛接受企业、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以及投诉举报事项;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流转办理机制,形成接收、甄别、转送、办理、复查、反馈以及追责问责等闭环工作流程,解决投诉问题办理进度慢、敷衍拖延等问题。

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督导检查制度。按照“服务零距离、执法零差错、群众零投诉、办事零条件、民警零违纪”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公安机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督导检查,要通过采取明察暗访、现场采访、电话回访、交叉互检等方式,及时准确地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管理、服务、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薄弱环节,不断提升全县公安机关服务发展、服务人民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奖惩制度。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作为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或破坏营商环境建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严肃问责;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坚决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审判机关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区域功能,为创造高效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黑山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明显区域悬挂立案流程图、诉调对接流程图等,并公示提供立案材料清单、诉讼费收费标准等;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市场主体立案专区、市场主体接待室、法律释明判后答疑专区、院长接待室等四大专区,为涉市场主体配备接待专员,提供专区服务;设立营商环境投诉专门窗口,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配备12368诉讼服务热线联络员,对市场主体反映的关于营商环境问题及时登记并协调解决。设立投诉邮箱,并有负责人员定时对投诉邮箱内信息进行汇总并向投诉人进行反馈。2021年5月10日,黑山法院立案庭制定了《黑山法院关于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办理工作流程》,规范了营商局转办营商环境投诉案件办理工作,完善了投诉案件登记、移交、转办、反馈、评价、考核、通报等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问题

一是做好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做好营造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依托“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二是结合开展“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活动,在广大公务员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培训和学习研讨,包括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培训。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普法学习,提高其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能力。组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参加普法考试,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了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的目的。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将“法律六进”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相结合,将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专项行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再升级。通过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培训,向企业管理者和职工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的意识助力打造良好规范的法治市场秩序。

、关于开展优质法律服务,积极提供营商法治保障的问题

公安机关通过打造成本竞争力强的市场环境,为创造优质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深化打击恶意阻工、扰工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把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作为重点打击对象,重拳出击、深挖细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精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降低合法企业经营成本。健全完善经济金融领域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依法打击、应对处置等工作机制,全面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可能引发的涉稳问题;坚持“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原则,全力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串通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虚假诉讼、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破坏营商环境、不正当竞争的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升不守法企业竞争成本,做到快侦快破,强化追赃挽损,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挽回企业经济损失,让守法企业获得更强竞争力,切实保护好经济秩序。

开展涉企案件积案清理,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开展涉企积案清理工作,逐企逐案攻坚侦办,全力实现积案清零;树牢“谦抑、审慎、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对涉企案件审慎立案,准确区分性质,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严禁简单粗暴执法办案,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经营权和个人财产所有权。

全力打击制售假劣犯罪行为,保障群众身心健康。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捣毁制售假劣和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现场”,斩断非法利益链条;特别是重点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农药和生产、销售假劣农药、兽药、种子、化肥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假农资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我县食品、药品领域的绝对安全。

重点打击侵财类民生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深入开展常态化打击行动;特别是针对企业群众深恶痛绝的“盗、抢、骗”侵财类案件,采取“主动打”的战略,“集中打”的战术,“合成打”的手段,全力保护企业、群众不受侵害,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司法行政机关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不断强化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调解队伍和制度的建设,使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更加规范,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和成功率进一步提高,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基本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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