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第二幼儿园门口附近路边限时限停大车的提案》(23号)答复



张达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第二幼儿园门口附近路边限时限停大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交警大队已依法通过市县两级媒体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关于第二幼儿园学校区域增设了禁止货车停放标志的通告,并且在该路段设置了固定电子监控设备,共投资21000元,对车辆违法乱停乱放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查处。

交警大队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强化打击整治,不定期开展现场整治,通过路面执法与电子系统抓拍的有机结合,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有效营造全县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交通管理事业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在以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把你们的关心、支持化作工作动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为助推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

2021年7月21


上一条: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弓黑线黑山绕城段与乡村道路交叉路口设置红绿灯的提...

下一条: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在英城子乡英城子村设立交通信号灯的提案》(17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