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号(关于狠杀大操大办之风的提案)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监察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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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德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狠杀大操大办之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中央和中央纪委三令五申严厉禁止的,也是当前大力查处和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之一。近年来,我县随着农村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之风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特别是在农村大操大办事宜名目繁多,方式多样,“人情消费”持续攀升,这不仅加重了广大群众的经济负担,扭曲了正常的人际关系和工作生活,还助长了奢靡之风,滋生了腐败土壤,带坏了社会风气。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背景下,省、市、县也分别制定并下发相应文件,持续施压,下大力气遏制大操大办之风,我县的具体做法是:
    一、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切实提高 对制止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歪风的认识
    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中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党员领导干部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中纪委印发了《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中纪通【2010】4号)的通报。认真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县认真落实锦州市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的规定》(锦委发【2016】16号)精神,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高度,充分认识党员干部借婚丧等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的危害性,切实提高对制止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歪风的认识,把制止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工作抓紧抓好,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二、消除宣传死角,营造良好氛围
    我县从加强教育引导入手,一是与党风廉政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集中培训、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专题讲座等形式,教育和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在工作中廉洁自律,认真履职;二是与“两学一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活动相结合,组织各村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省、市、县关于制止党员干部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的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等,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和工作作风;三是与“六个一”活动相结合。组织乡镇、村两级党员干部对《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试行)》进行专题学习,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了测试,使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不断强化学习教育培训,使我县党员干部自身综合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廉洁履职能力不断提升,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行为的能力有了明显提高。各乡镇、各行政村制定符合本乡镇、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帮助党员干部群众转变固有婚丧嫁娶观念,移风易俗,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并通过宣传栏、气象大喇叭、黑板报等宣传载体,广泛进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已,从严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做到婚丧事宜简办,其他事宜坚决不办。各单位“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单位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通过落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公开承诺、提醒告诫等措施,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坚决制止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歪风。在全县营造“不支持、不参与、不操办”的浓厚舆论氛围。
    三、 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纪委《坚决制止党员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的要求,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充分发挥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多渠道的作用,及时受理反映党员干部大操大办问题的线索,坚持教育为先、自查为主、防范为上,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同时,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现象,坚持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着力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违纪行为,注重点名道姓曝光一些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让党员干部看到现在是越管越严了,也使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纪律。
    四、 创新机制, 保障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
    治理违规操办酒席也是民生问题。县委、县纪委针对大操大办屡禁不止、纠而复生的情况,多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办法,一是建立健全了党政干部大操大办申报制度。制度从申报内容、申报时限、申报规格、申报要求及相关事项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建立健全了审批制度。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把好审核关,严格控制操办规模,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甚至借机收钱敛财现象的发生。三是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并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有效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同时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开展监督检查;四是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违反规定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五是整合多部门成立联动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实行联合问责,联动预防。环保部门、食药监部门、工商部门、动监部门等按部门职责对违规办酒席场所进行加强管理,目的是制止大操大办之风。
    综上为我县在治理大操大办方面的一些具体做法,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正。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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