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166号提案(关于励家镇翟家村到富屯村未通油路的建议)的答复

郭丽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励家镇翟家村到富屯村未通油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情况,县政府立即安排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实地调查,发现该路段确实对沿线老百姓的出行有一定影响。
    道路维修改造工作一直是我县重点工作之一,连续五年开展公路会战。因农村公路投资主要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省投资,对道路修建有一定要求,不符合要求不能投资。另外一部分是地方自筹。因每一年计划有限,对于农村公路的维修任务只能分期分批解决,今年的维修改造计划年初已经上报审批完毕,将修建西大线(翟家到黑头村)村级公路3.1公里,由省补资金建设,可以暂时缓解当地村民出行难的问题。目前,正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计划年内完成。您所反映的剩余路段我们将尽快解决,争取列入2019年计划。

上一条:对县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37号提案(关于加快城市建设的建议<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县保健品行业管理的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