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关于整修大虎山火车站外围环境)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铁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05号提案的答复

分类:D
李立新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整修大虎山火车站外围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2009年辽宁省与原铁道部签订的《省部协议》约定,铁路部门对铁路地界内的场站进行改扩建后,地方政府需配套建设站前广场。2012年,沈阳铁路局对大虎山火车站进行了改扩建并投入运营,与此同时我县政府也将该站站前广场(内含停车场)建设列入计划,并进行了拆迁摸底,但该计划最终因同铁路部门就铁路集体房屋拆迁未达成协议而未得以实施。按照当年的动迁预算及广场建设规划,大约需投入资金4500万元左右,而以我县政府目前财力根本无力承担。如果现在我们仅投入小笔资金进行停车场的建设,将来建设整个广场势必还需拆除造成浪费。我们坚信,待政府财力充沛的时日,大虎山车站广场建设应该不成问题。
 
                       二0一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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