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关于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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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答复如下: 
    随着工业化程度的提高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对资源的依赖性越来越高,同时生产和生活的废弃物也大量增加,资源的短缺和环境的恶化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直接影响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有些废旧、废弃物回收处理还未完全开展起来,资源流失严重。再生资源回收是提高资源利用率、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战略工程,也是一个弱势产业。为使其具有生命力和价值,我县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多部门组成(政府办、经贸、供销联社、财政、国税、发改、国土、规划、建设、工商、公安、环保)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建设。
    二、完善回收网络体系。建立收废服务中心的市场信息网络,建立收废网站和公开的上门收购服务电话。居民和企事业单位可预约投售,服务中心在接受信息后,指令相关社区回收站做好上门收购服务工作。同时建立相关网站,为再生资源经营企业提供市场信息。
    三、严格对回收企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并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服务规范等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四、强化全面监管,保障行业有序发展。加强监管是保障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必要手段。
    一是要建立以行政管理部门为监管主体的行政监管网络。通过明确行政监督主体职责分工,形成联合监管机制,严格回收企业市场准入,严厉打击无照和违法经营行为,规范回收行业市场秩序,营造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回收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建立由社区物业部门和居民代表组成的社会监督网络。
    五、规范主体合法性备案工作、加强经营堆场合规性构建工作、开展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自律制度、再生资源交易登记表制度、发票制度等内容。对违反规定无证照或证照不齐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符合要求的;存在违规住人等消防安全隐患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行为不规范的;未健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表”、“票”制度的,一经发现即令其停业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一律列入“黑名单”。
    六、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种新闻媒体等宣传作用,倡导绿色低碳、环保健康等生活方式。
    加快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涉及多个方面,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健康有序发展,改变再生资源行业无序、混乱的局面,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
 
                                二0一七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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