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亮化的建议)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财政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号提案的答复

杨凤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亮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农村建设路灯,对保障群众夜间出行、促进农村业余文化生活的开展、改善农村村容村貌有着重要的作用。但从目前我县财力情况看,在全县农村全面铺开建设路灯工程难度很大:以一盏路灯0.3万元的修建费用、每个村建设80盏计算,全县仅在278个行政村开展建设,就需要资金6000多万元,如果推广到全部村屯,所需资金量将至少扩大2倍,这还不包括运行维护的费用。这样的支出规模是我县财政无法承受的。
    委员所在的白厂门镇,目前仅有二台村一个村修建了路灯共109盏,包括该村在内,全县到目前仅有26个村完成了路灯建设项目,并且都是通过农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安排的。该项目的建设内容是村民根据本村实际,从建设文化广场、村内绿化、村内美化、村内亮化等建设项目中,通过一事一议来决定本村需要的项目及建设规模。
    农村一事一议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是由省以上安排的,因为是“示范村”项目,量非常少,2017年省里安排  给我县只有7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因此不可能在全县大量安排建设。选择“示范村”项目的过程是:根据省分配村的额度,综合考虑村庄规模、受益人口、基础条件、自然经济条件等因素,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调研,最终确定年度建设村,力争使该村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新成绩,为全县新农村建设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代表提到的路灯维护修复等费用,我们每年都安排了村级公共事业维护专项资金,资金下达到乡镇,由乡镇根据各村需要具体安排,用于修复包括路灯、道路等在内的村内公共事业。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组织实施,在更多的村开展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进程,希望代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
 
2017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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