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创新社会救助模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提案》(3)号答复

彭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创新社会救助模式,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社会救助领域存在的问题

1.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宣传情况。为加快全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步伐,在社会救助宣传月我局多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活动,同时印制下发了4000本社会救助政策问答手册,发放到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手中,在开展入户走访时加大宣传力度,以保障社会救助政策普及大众、落实到位。省民政厅通报我县社会救助领域政务公开网站建立情况均为优秀。

2.市域外核对信息方面。我局已将此问题反馈到市民政局,目前通过省级社会救助系统可核对一部分市域外的信息,我局同时采取信函方式点对点进行核对。

3.救助模式创新方面。根据锦民发[2018]174号文件精神,在不断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的同时,积极与县爱心团队对接,积极探索“物资+服务”的救助方式。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7名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同时又从公共服务就业岗位中调剂23人,总计30人,充实到局机关和基层乡镇(街道)从事社会救助工作,有效解决了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足的实际问题,所需经费从社会救助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创新社会救助模式

1.建立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长效机制方面。1.我局在县政府网站社会救助专栏发布了相关社会救助政策、办理流程图、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每月更新在保人员信息。2.乡镇(街道)、社区(村)

均设立了公示栏。3.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大厅均公开了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家庭申请审批程序。

2.建立并完善社会救助共享机制。便于及时准确掌握申请人的经济情况,是低保审批制度更加公平、更加准确。

我局将充分发挥与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医疗保障中心信息共享机制作用,随时将符合条件的易返贫易致贫、残疾人、因重病大额支出致贫人员纳入到民政保障范畴。针对近年来低保人员同时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逐渐增多,可能出现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不准,从而导致错保等问题的发生,我局与县社保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

3.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方面。结合常态化走进困难家庭专项行动,我局在与各部分建立信息共享基础上,深入到各乡镇(街道)困难家庭中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我局与我县比较有影响力的爱心团队进行了对接,并建立微信群,为爱心团队在实施救助时提供精准数据和政策支持。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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