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28)号答复

曹红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在2020年实施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建设基础上,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指示要求,统筹推动我县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等关键任务落实,我县认真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工作,以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要素支持、适老化环境为重点,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为手段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构建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群众普遍认可的服务格局,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一、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申请、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每个项目建设项目合理、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护理型床位占比50%,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按照锦州市民政局、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锦民发〔2022〕115号)要求,协调动员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是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等老年用品。二是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需要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全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聚焦失能部分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最急需迫切的居家养老难题,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了进一步夯实养老工作的基础,完善社会养老体系,稳定养老服务队伍,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和满意度,我局积极组织全县各养老机构服务人员参加市局组织的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现养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已达100%,持证上岗率100%。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已规划在四个老镇各建一所养老院。虽然近年来我县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有了一定发展,但还需要挖掘和整合更多的资源优势,探视新常态下多元养老模式。发挥职能作用,充分尊重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机制,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养老服务能力。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局

上一条: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的提案》(37)号答复

下一条: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关注孤寡老人生活的提案》(29)号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