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2020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2019—2020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9年秋季至2020年春季我县农作物露天秸杆禁烧工作,防止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8〕27号)和《锦州市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锦蓝天发〔2017〕2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执法监督,狠抓责任落实,教育与处罚并重,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确保全县不发生因秸秆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事件。
二、目标任务
从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确保我县区域内无秸秆焚烧现象,实现全域零火点。
三、秸秆禁烧重点区域
铁路、国道、省道、城市周边等重点禁烧区域,以及自然保护区、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
四、部门职责
1. 县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国家卫星及大数据拍摄的火点位置进行及时准确的确认,会同县政府办督查室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查,不定期对各乡镇进行火点巡查,对发生焚烧秸秆后的过火面积进行确认,对后续处理情况进行督查,将督查处理情况汇总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
2. 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深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变废为宝,确保秸秆利用率达到85%以上。
3. 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秸秆焚烧的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 县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及监管不力的行为,依据《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5. 县交通部门:负责对主要干道进行巡查,对秸秆焚烧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及时处理,确保道路安全。
6. 县林草部门: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的烧毁树木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7. 县消防大队:负责接到秸秆火险报警后,迅速出警救援,并调查确定起火原因。
8.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乡镇辖区内秸秆禁烧的全部工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组,对辖区内秸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指导、协调、督查,制订禁烧工作方案,要成立禁烧巡逻队,24小时值班,严防死守,确保田间地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处秸秆,不出现一处焦斑,不在媒体上出现负面报道”,确保辖区内无露天焚烧秸秆现象,无因农作物秸秆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
五、加大宣传力度
各乡镇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充分利用标语、横幅、宣传单、公开信、微信群、大喇叭等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村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每一户都在禁烧承诺书上签字。对发生焚烧秸秆的乡村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曝光。
六、落实责任制度
各乡镇建立层层包保责任工作机制,做到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农户到具体地块。按照“三级”网格化监管原则,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确定乡镇、村、组三级责任人,经禁烧任务和责任落实到乡镇、到村组、到地块、到生产者。各村支部书记和驻村干部为本村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村包组干部是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农户是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充分发挥小组长和片区责任人的作用,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违规焚烧秸秆现象。
七、实行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1. 县政府将组织对各乡镇和相关单位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专项考核、通报,并将上级抽查结果(含卫星拍摄及国家大数据监测情况)一并列入年度考核和单项考核内容。
2. 凡因农作物秸秆焚烧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群众集体上访事件,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根据卫星拍照和火点数量,县政府将严格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予以追责。
4. 县生态环境部门对各乡镇禁烧秸秆火点位置及火点残留和焦斑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和干扰阻挠督查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上报县委、县政府严肃处理。
5. 各乡镇每天要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火点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
附件: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 昊 县 长
副组长 李玉宏 副县长
张运昌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李岩江 副县长
成 员 史泽林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黑山分局局长
张大印 县生态环境服务中心主任
阎 刚 县纪委常委
檀雪松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宝岩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健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郭 亮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光辉 县生态环境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风达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2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大印(兼),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生态环境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61007。
文件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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