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集多项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化的“窗口化”服务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区域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功能职责定位为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综合接待、投诉受理等职能,运行采用“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具体包括:
1、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
2、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3、提供专业调解服务,结合实际提供公证等法律服务,导引律师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业务;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5、接待、解答司法行政其他相关业务咨询,导引相关服务;
6、做好辖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指导、考核工作
7、接收对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的投诉、意见建议
8、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岗位职能:1、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岗位责任: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岗位设置:
一、综合接待岗,负责指引寻求律师、律师专业调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服务事项,解答相关咨询等
二、法律咨询岗,安排律师等专业人员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三、人民调解岗,负责纠纷调解,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