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职责有: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2、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的范围有:企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非法用工单位。
3、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4、劳动保障监察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5、劳动保障监察管辖是如何划分的?
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劳动保障监察管辖发生争议的,报请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6、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执法方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主要有日常巡视检查、书面材料审查、举报投诉调查、专项检查、大案要案专查、群体性事件应急检查六种执法方式。
7、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反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方式有哪些?
一是举报,主要有来访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及网上举报等形式。二是投诉,主要有来访投诉、信函投诉、网上投诉等形式,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
8、投诉应当具备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由被投诉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投诉事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的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9、投诉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被投诉用人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信息;
(二)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包含:“劳动合同”、“工资明细(或银行账单)”、“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
(四)与投诉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应提交该证据原件及复印件。
10、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投诉的条件?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四)投诉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也没有按劳动争议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的。
11、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一)递交投诉(举报)文书。投诉(举报)人按规定递交填写好的投诉(举报)文书和有关资料。
(二)审查接收。投诉(举报)人递交的文书符合要求,材料齐备的,按规定接收材料;资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材料。不属于管辖范围的,指引投诉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部门投诉(举报)。
(三)审查受理。依法审查投诉(举报)材料,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投诉人。
(四)立案查处。符合立案条件并属于管辖范围的,及时立案,并进行调查处理。
1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案件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