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

(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退役军人事务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申报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优抚维权办公室、安置双拥办公室、党办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总计3102.2万元,支出总计3102.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5.33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0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2.2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2.20万元,占93.5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单位资金收入200万元,占6.44%,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0等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0等收入;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0等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0等收入;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主要是0等收入;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主要是0等。

三、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86万元,占6.44%;项目支出2902.34万元,占93.56%。

四、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02.2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5.33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五、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支出310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支出减少15.33万元,减少0.49%。主要原因:人员坚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支出310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2.34万元,占87.1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99.86万元,占6.4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200万元,占6.4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务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财务拨款基本支出54.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9万元、津贴补贴6.86万元、奖金2.24万元、绩效工资…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5万元、住房公积金1.45万元、退休费0.44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公用经费11.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印刷费0.6万元、电费3.3万元、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4.28万元、差旅费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

七、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退役军人事务拨款预算财务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务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务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万元,占10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同比增减0万元,增长/下降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其中:购置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用车0辆,价值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日常公务用车、下乡慰问及出差开会等。

3. 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预计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务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务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财务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0 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1.9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07万元,增长9.83%。主要原因是支出费用增长。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有情况:

1. 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 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用于日常公务用车

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0个,涉及资金2902.3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行政运行(01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28款)拥军优属(04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死亡抚恤(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伤残抚恤(02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在乡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生活补助(03项):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宰相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2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义务兵优待(05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抚恤(08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06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2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安置(09款)退役士兵安置支出(01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退役安置(09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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