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全县防灾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全县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总方针,在科学分析预测全县灾害形势的基础上,确立了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新定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建立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了灾情管理基础,有效提升了新时期救灾和物资保障能力。
1. 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得到初步建立。进一步完善救灾保障机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政策性文件。进一步规范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送工作,科学研判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危害,准确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高效有序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到综合协调、信息共享、统一口径。健全各级财政补贴、农户自愿参加、保费合理分担的机制,持续推进了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工作。
2. 灾害预防工作得到持续稳步推进。全县广泛开展了防灾减灾教育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等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广场LED展示屏、手机短信息等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工作。按照预案设置不同突发情况,每年进行大的演练2场次,1千多人参与活动。不断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建设,注重调动和发挥社区居民、单位在减灾工作中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建立了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灾害信息员队伍,采取分级培训的原则,每年都举办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村(社区)以上的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共维修改造县级避难场所2个、乡镇(街道)级避难场所22个、村(社区)级避难场所44个。
3. 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组织开展灾情核查报送工作,确保了灾害发生后各级2小时内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报送系统”及时报送灾情,为救灾救助工作提供了客观依据。组织开展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生活救助金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公示、发放的全过程管理。建立了以实物储备为主,实物储备与协议储备相结合的救灾物资储备模式,完善了救灾物资调运规程,摸清了全县救灾物资底数,全力保证首批救灾物资12小时内运抵受灾地区。
(二)“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1. 复杂多变的自然情况增加了防灾减灾工作的难度。我县自然条件比较复杂,存在较多的致灾因子,自然灾害多发频发,受灾人数多、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并且可诱发森林火灾的发生。
2. 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未能得到有效理顺。“十三五”期间,通过应急管理局的组建,对原分散于10余个部门的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工作职能进行了整合。但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依然薄弱,未能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灾减灾体系。防灾减灾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技术研发、人才培养、科普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经费投入较少,制约了防灾减灾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人员缺乏防灾减灾工作经验,基层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不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1.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科学技术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的应用,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科技支撑水平。
2. 预防为主,综合减灾。把防灾减灾与抗灾救灾相结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统筹推进自然灾害管理全领域、全过程工作。
3. 依法应对,统筹规划。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既要注重全面推进、整合资源,又要突出重点、逐步实施,做到夯实基础与创新发展的有机结合,解决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所面临的关键问题。
4.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5.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统筹指导、就近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制机制,强化地方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包括:
1. 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地方性有关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 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
3. 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制定防范措施,实施动态监管。大力提高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信息传递确保到村、到户、到人。
4. 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乡镇(街道)灾情报送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建设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全县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
5. 实施好“九大灾害防治工程”,实现各领域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显著提高。
6. 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依据国家关于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辽宁省灾害防治法规体系,明确各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中的行业管理和协调配合职责,进一步理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关系,提高自然灾害防治法治化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规程和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全灾种、全过程的自然灾害防治标准框架。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工作,完善分级应对机制,进行合成演练。
(二)完善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体系
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的抗灾能力。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编制县、乡镇(街道)两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监测设施,形成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感知网络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地域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提高多灾种、多灾害的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整合信息发布资源,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强化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效性。
(三)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按照应急管理信息化“五横四纵”总体架构,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一中心”“两网络”“四体系”和“两机制”架构。围绕防灾减灾工作需要,建成集约化、数字化、科学化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广泛汇聚应急管理信息资源。构建共享服务体系,推动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等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现代综合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
制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监控与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速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生命保障设施。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加强在重要防控区域内和重点防控时期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档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构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推进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发展。
(五)加强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组织开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课题攻关,构建多灾种耦合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提升综合救援技能,突出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优化整合资源,加快构建全灾种、全领域、全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组织、人员、物资、装备、制度“五到位”。
(六)构建军地协同配合机制
完善军地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建立健全应急指挥协同、灾情动态通报、灾区联合勘测、应急物资保障等机制。加强与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的衔接,实现军地高效有序联动。整合利用军地双方物资装备,开展军地间抢险救援联合训练演练,加强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协同作战能力。
(七)加强防灾减灾教育
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等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工作机制,完善学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和装备,加强对教师的防灾减灾知识培训,每所学校配备至少2名具有防灾减灾专业知识的教师。
四、重点工程
(一)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气象、地震、地质、森林火灾、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防灾减灾数据库,识别灾害高风险区域。开展全县内涝点、大型起重设备、电力设施、广告牌、园林设施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
(二)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根据全县自然灾害特点,在综合考虑灾害发生频率、人口密度、兼顾辐射保障面、交通运输等主要因素基础上,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县、乡镇(街道)两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加强多灾易灾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在多灾易灾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形成全覆盖能力。
为满足防灾减灾物资储备需求,扩建应急物资储备库1300平方米,扩建生产辅助用房400平方米,平整库区地面6300平方米,改造库房安全设施附属设施等。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事业单位代储、居民家庭储备等多元化储备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跨部门、跨区域、军地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救灾物资入库、存储、出库、运输和分发等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全县每年开展1次避难场所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推动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建典型灾害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多发区域应急避难需求。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持续创建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编制完善社区应急预案和灾害风险图,开展社区救灾演练,建立社区志愿者队伍等。到2025年底,全县再创建1所国家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并实现全县每个灾害多发区的村(社区)都具备可应用的应急避难场所。
(四)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治理工程
1. 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树造林与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四大类工程。统筹考虑湿地资源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推进多类型、多层次、多功能的湿地公园建设,推动湿地资源保护和修复,建设一批示范性湿地公园。
2. 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推进经核定的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特别是河床下切严重的浅基础桥梁的改造工作。升级改造防震减灾科普馆,提升科普馆网上服务形式。推进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3. 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进一步消除水库、水闸等水利基础设施的安全隐患。加强城市内涝整治,消除易涝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特殊干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的能力。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完善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重点区划沿河重点部位或险工险段、水库等水利工程和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域建设。
4.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采取避险搬迁和工程治理,推进农村削坡建房整治。对现有农村泥砖房分类建档立卡,分期分批、先易后难开展泥砖房整治工作。
(五)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化系统建设工程
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网络建设,整合利用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地理信息等监测基础设施,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自然灾害监测系统,加强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示范工程
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委托专业科研机构编制符合我县灾情特点、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和宣传挂图、音像制品及公益广告等材料。到2025年底,在全县创建1所防灾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力争在县内建设1处集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活动和专业性教育培训。
(七)建设专业救援队伍,提高专业化技术装备水平
加强森林防灭火应急能力,组建1支20人编制的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队伍。对专业队伍配备大型扑火装备,提升森林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水平。发挥无人机林区常规防火巡航、火场侦查及扑火指挥作用。
推进地震应急响应技术保障能力建设。优化地震灾害快速评估及辅助决策系统。建设地震现场灾情快速采集、识别、处理及反馈系统,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强化救援队伍专业化技术装备配备,建设专业救援队伍,配齐配强应急救援专业队装备。加强红十字系统备灾救灾库和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应急救援污染防治技术装备研制,防止次生环境灾害。
强化灭火救援攻坚装备配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化工等特殊火灾扑救及消防勤务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配备。
提升消防站救援装备配备水平。开展消防救援装备达标建设。对全县消防战勤保障基地、战勤保障车辆、灭火药剂、防护装备和抢险救援器材等装备物资进行更新补充。
实施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建设项目。构建集视频指挥、监控调度、视频会商、现场图传、态势展现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通信指挥平台,实现跨网跨部门跨区域的随行指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业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认真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进度表,坚决抓好重点工程推进落实。
建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八项重点工程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在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纳入绿色通道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衔接沟通,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定投资规模。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支出责任,明确分担比例。各部门要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本行业领域专项资金范畴,实行优先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监测预警、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继续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由县减灾委办公室会同县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指导组,适时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定期通报讲评,并将每年度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及绩效考核部门报告。同时,要高标准做好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存在推诿、落实不力,对检查验收不合格、不达标,或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生命财产损失及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和评估,重点强化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施成效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四)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承担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担负自然灾害防治任务的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参与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落实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等部门为牵头单位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重点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