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包括国有农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职工)。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
补贴范围:向农民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依据为: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国有农场以台账面积为补贴发放依据。补贴面积以2020年12月31日时点数为准。
对机动地、册外地、林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和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并破坏耕作层的耕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棚室小区面积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遇。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县级结合当年补贴资金总量和经过核实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标准,2021年83.63/亩。
申请政策:《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8号)。
详见网址:/info/1191/25990.htm。
申请指南:详见《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办公室关于印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21〕8号)。
详见网址:/info/1191/25990.htm。
申请程序:村级组织负责向乡镇(街道)申报本村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乡镇(街道)政府(街道办事处)会同当地金融机构对村级上报的基础数据进行核实,调整和完善农民补贴基础数据,形成当年乡镇(街道)基础数据,并对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街道)负责在自然村进行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并由村通知农民及时核实公示内容。村级公示必须使用乡镇(街道)“一卡通”系统统一导出的补贴公示表,同时说明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县、乡镇(街道)投诉电话,并加盖公章。每个自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情况由乡镇(街道)拍照存档。
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街道)将形成的基础数据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收到资金后,依据县农业农村部门补贴资金发放基础数据,将补贴资金及发放明细表(纸质和电子版)发至县农业银行,由县农业银行按规定程序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
申请材料:补贴面积汇总表、公示表、公示情况说明、面积变化说明。
咨询电话:0416-5522040
受理单位: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局
办理时限:2021年6-7月
联系方式:0416-5522040
补贴结果:发放补贴。
举报电话、地址:电话0416-5522558,黑山镇中大西路52号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