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岩、陈铁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卖行业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一些外卖餐饮网点有隐蔽性和特殊性,网络经营食品监管难、维权难等问题,特别是微信朋友圈销售食品,存在无合法手续等现象。
目前,全县网络食品交易经营单位有417户(动态),首先,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辽宁省网络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要求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准入资格,并于2022年3月16日对美团、饿了么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工作。重点提出了外卖食品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义务,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并严格落实,包括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设施设备清洗消毒(消毒记录)及疫情防控等相关制度。要设置专门网络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指定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平台上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和更新,要求所录入的交易经营信息线上线下一致,严格禁止借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资质上网经营售卖行为,对所录用的外卖送餐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所取得的健康证明、网络食品交易生产经营单位门脸照片、风险等级信息、网络投诉举报电话要在网上公示,每日晨检要有记录备查,引导消费者选择风险等级低的实体店订餐消费。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网络食品交易投诉举报案件16起,按程序和时间节点已全部办结。由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是微信群,微信朋友圈, QQ群等网络运营的职能主管部门,无法获取网络食品经营销售的名单、地址、经营项目等相关信息,这种经营业态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极大难度。目前,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与相关网络职能主管部门商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方式方法。
二、除了外卖食品本身的安全,包装材料的安全同样重要。外卖餐饮商户和消费者在这方面的安全知识和意识都还不够,在疫情防控期间,食品尤其容易受到微生物污染。
2022年,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年初的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部署,以“铁拳”行动和餐饮服务质量提升为抓手,加强对线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和示范店的引领作用,让食品经营单位加工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要求网络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对所配送的食品进行“封签”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实体店所使用的塑料袋、餐盒、包装材料、餐纸、一次性筷子等纳入食品相关产品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如实记录进货台账,索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线上和线下经营过程有效衔接。在全县开展一次以提升食品安全质量为抓手的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调整实体店的风险等级,建立实体店的信用档案,对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治格局。在实体店醒目位置公示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45),保障消费者维权及合法权益,从而强化了社会监督。由于疫情防控原因,对全县餐饮服务人员进行了两次线上直播培训,使实体店食品安全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有效解决食品配送过程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需得到进一步保证,外卖食品从原料加工再配送到消费者手中,需要经过多道流程,部分商户存在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健康证过期或者根本就没有健康证情况,严重危及食品安全。
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线下实体同时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排查从业人员未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行为,要求各实体店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行公示,并建立信用档案,采取人——场所——食品——加工过程——配送环节等线上线下同查的原则,从而有效提升食品安全质量,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着力为公众创造一个良好安全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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