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提案》(58号)答复


蒋景峰委员:

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积极推进劳务派遣模式铺开

1、搭建对接交流招聘活动平台,结合我县实际,细化招聘计划,积极搭建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对接平台,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2、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公司的职能作用,他们向机关事业单位派遣劳动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档案,为全部员工建立规范的保险关系,维护机关事业单位和工人的合法权利。

二、加强对劳务派遣工作监管

1、对劳务派遣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基本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参加社会保险等情况

   2、加强对劳务派遣单位派遣行为的规范。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依法整顿用人单位自行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行为。

   3、加强对劳务派遣和用工行为的规范指导,依法纠正和查处劳务派遣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克扣劳动报酬、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押金以及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等违法行为;对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规定的,督促指导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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