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建议)的答复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畜牧兽医局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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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于富委员:
    张旭、于富委员,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05年我县发生禽流感疫情过后,就开始了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的进程,到2016年末,有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小区)8个,有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小区)13个,有各类标准化养殖场(小区)210个,其中正在生产的农业部备案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已达78家。目前,我县的标准化养殖建设程度较高,建设标准及数量已经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是国家蛋鸡、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县。
    一、关于各级政府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进行规划
    目前,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规划早已纳入我县国民经济发展的五年规划中,在土地调整及乡镇的发展规划中也有体现,并且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也纳入到县政府对各乡镇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中。
    现在,县畜牧兽医部门在新建的标准化养殖小区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文件中的规范建设要求,严格把控建设的选址、土地性质、占地面积、规划格局及配套设施设备要求,确保建设规范化发展。
    再有,目前我县已经进行了禁养区、限养区的规划,同时,也正在开展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生态治理等工作,养殖场的生态治理已经纳入到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日程。未来畜牧养殖发展的主题是稳定生产、生态推进、产业全面、品牌发展。
    二、关于农民租用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等问题
    首先,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建设也是一种经济实体,目前不适宜由各级政府操办。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等,鼓励实施能人创办、养殖大户联办、以及行业规模企业领办等形式实施。
    再有,关于养殖场的管理与发展。以前,我们各级政府鼓励养殖走出村屯、走向小区,并且也建了不少养殖场,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及市场的变化,一是要求的单一品种养殖得不到遵守;二是养殖场管理房变成了居住房,甚至是不从事养殖了而直接变成居住地;三是养殖模式跟不上发展的步伐,设施、设备老化落后问题严重;四是设计规划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生态发展的要求,不适宜更新改造;五是多户养殖,不能做到全进全出,不利于防疫等等,以上这些问题是制约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进一步发展所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综合养殖小区就是第二个村屯。根据我县畜牧业发展的特点,结合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要求,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是必经之路。
    第三,关于农民就业。因人的技术、资金、能力的差异,不是每个人都能从事养殖行业,可以通过到养殖场从事劳务等解决就业问题。也可以发展农户以入股的形式投资养殖,获取效益。
   “宜居乡村”、“美丽乡村”的建设是需要长远考虑的,不具备养殖条件的地区坚决不发展是硬道理,不能再现先发展后治理的后遗症。
    张旭、于富委员,相信畜禽养殖禁养区与限养区等政策的实施、经过畜牧产业的规模化整合与标准化发展,在不久的将来,“宜居乡村”、“美丽乡村”将展现在你、我、他的面前,感谢你们提出的建议。
    以上答复。
 
                             2017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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