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的提案》(37)号答复

张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人口老龄化成为我国一个极为严峻的社会问题。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也是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有效举措。2020年以来,我县全力推进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升广大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一、加强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在申请、建设、基本设备配置等各个环节上,严格把关,规范操作,确保每个项目建设项目合理、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65%,进一步提升了老年人的幸福指数。

二、按照锦州市民政局、锦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锦民发〔2022〕115号)要求,协调动员属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对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适老化改造及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一是在对老年人进行综合能力评估基础上,综合考虑其身体健康状况、居家环境条件等因素,对适宜设置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在自愿前提下,以满足其安全便利生活条件、及时响应紧急异常情况为基本要求,对其居家环境关键区域或部位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安装网络连接、紧急呼叫、活动监测等智能化设备,并视情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等老年用品。二是根据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情况,为有需要但未建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出行、清洁、起居、卧床、饮食等生活照护以及基础照护、健康管理、康复辅助、心理支持、委托代办等服务。全力打造具有特色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聚焦失能部分失能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最急需迫切的居家养老难题,更好的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三、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卫健部门根据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检查及专项行动中排查出来的医疗卫生问题,会同民政部门加强整治,消除隐患,保障养老机构医疗卫生安全和质量。继续推进医养结合,通过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开展协议合作等方式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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