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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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政府采购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税方针政策;拟订县财税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及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组织实施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省、市政府规章,研究我县经济社会中的财税重大问题,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出改进和完善政府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

(三)统筹管理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负责编制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承担县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本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县本级和全县年度财政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研究制定县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及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

(六)组织制定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全县财政国库业务,按规定管理国库现金。

(七)负责制定县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组织制度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监督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活动。

(八)负责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承担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等相关工作,管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专项资金,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相关财政工作,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承担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财政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和省、市、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政府性投资基本建设财政财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审查财政性投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十)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与健康等支出。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政策、制度,拟定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政府债务及与政府相关的债务,按规定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

(十二)代县政府履行县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县属国有金融企业相关管理工作,组织落实财政金融相关政策等。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制定全县会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十四)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加强财政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十五)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将政府收支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十六)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政府授权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代表县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监管县属企业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和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推进全县国有企业改革,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负责监督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参与制订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的管理制度,编制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党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

(十七)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县公安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领导、管理全县范围内的公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经济案件以及毒品案件的侦察、预审工作。

(四)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五)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的依法管理。

(六) 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七) 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消防工作。

(八)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 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 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 组织、指导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我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 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待业的管理工作。

(十三) 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十四) 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十五) 负责全县公安后勤保障。

(十六) 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方针和规划,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任用干部。

(十七) 制定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现状,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十八)应对疫情防范工作,县公安局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指示要求,为打赢疫情防控战起到坚实的战斗堡垒作用。

(十九) 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本级)

2、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内设机构

办公室、警务保障室、社区警务管理大队、巡特警大队、拘留所、国保大队、政治处、纪检督察室、控申科、出入境管理科、指挥中心、情报中心、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法制大队、网安大队、食药侦大队、图侦大队、黑山镇派出所、八道壕派出所、新立屯派出所、大虎山派出所、太和派出所、励家派出所、英城子派出所、薛屯派出所、芳山镇派出所、四家子派出所、白厂门派出所、镇安乡派出所、胡家派出所、常兴派出所、段家派出所、绕阳河派出所、无梁殿派出所、半拉门派出所、小东派出所、大兴派出所、姜屯派出所、新兴派出所、庞河产业园派出所、交通派出所、综合执法局派出所、水上派出所、科技信通科、反恐突击大队。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公安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总计12759.29万元,支出总计12759.2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252.32万元,增长10.88%。主要原因:其他资金收入及其他资金支出增加2000万元。

二、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75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0.94万元,占84.1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40.94万元,占100%;单位资金收入2018.35万元,占15.82%,其中:其他收入2018.35万元,占100%,主要是罚没、国有资产收益及行政事业单位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收入。

三、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75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7.25万元,占59.7%;项目支出5142.04万元,占40.3%。

四、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40.94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66.03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

五、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18%。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66.03万元,下降6.65%。主要原因: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4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0671.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8万元。

六、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17.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3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04.97万元、津贴补贴1866.38万元、奖金182.2万元、绩效工资8.8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41.5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8.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5.12、住房公积金181.7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36.87万元、离休费9.75万元、退休费47.33万元、抚恤金4.54万元、生活补助9.2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94.96万元;公用经费1085.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6.35万元、印刷费13.06万元、水费25万元、电费189万元、取暖费132.85万元、差旅费1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449.2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0万元。

七、关于公安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17万元,占99.06%,同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万元,占0.94%,同比无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50万元,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0辆,价值15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6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及特种用车车辆燃油费、车辆通行费、车辆保险费、车辆维修费等。

3. 公务接待费3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预计60批次,40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预算0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1085.4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23.7万元,下降2.1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压减公用经费,导致办公费减少41.21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公安局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有情况:

1. 公安局办公用房68772.74平方米,价值20320.87万元。

2. 公安局共有车辆17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台,应急救援用车1台,执法执勤用车1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1辆。

公安局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2023年公安局(本级)预计更新执法执勤车辆20台。计划完成全县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工程956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公安局2024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2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4个,涉及资金5142.04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支出(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犯人生活(项):反映用于监狱犯人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卫生防疫费、杂支费、监舍用具购置费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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