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部门预算

(2024年)

目 录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采购表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统筹协调研究制订全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制订智慧城市建设标准体系、考核体系和操作规范;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化发展工作,协调智慧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智慧化建设管理应急协调工作。

(二)为建设智慧黑山提供智力支持和运行保障,组织建设集约化大平台,融通政务大数据,构建业务协同大系统;负责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和智慧城市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运维工作;实施城市全面感知、态势检测、事态预警工作;为有关单位建设“智慧+”提供技术规范、技术支持和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指导协调各领域、各行业智慧化建设和大数据应用。

(三)负责组织协调数据信息资源整合、聚集与交换;负责组织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大数据分析和研判;统筹协调各级数据信息系统的技术支撑与服务;负责政府系统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收集、处理和传报工作,为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辅助支持和咨询信息服务。

(四)负责统筹监督指导全县智慧城市建设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数字认证工作;协调处理数据安全、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统筹协调全县各类政务网络的整合建设与日常管理。

(五)牵头负责政府投入智慧化项目的审核工作,统筹推进全县政府智慧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维工作,协调推进全县智慧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为全县智慧化信息系统和联网项目的规划和审核提供服务保障。

(六)负責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管理、安全保障、技术运维及日常信息更新发布等工作;负责连接上下级政府系统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类政务网络的整合建设与日常管理。

(七)负责组织建立全县网格管理信息系统;制定全县网格管理行业标准、工作规范及流程,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开展跨区域性网格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钉钉组织架构。

(八)负责社会治理、综合管理等方面问题的分拣派单、协调联动、反馈、督查督办和回访等工作。

(九)负责开展对全县智慧械市建设、大数据应用工作的指导、培训和监督考核。

(十)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工作,并接受业务指导和督。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

三、内设机构

综合保障室、规划运营室、12345工作站

第二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略,格式见附件1)

第三部分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收入总计244.39万元,支出总计244.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3.38万元,增长27.9%。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办公费、运行费用增加。

二、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44.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39万元,占79.54%,其中:单位资金收入50万元,占20.46%,

三、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39万元,占79.54%;项目支出50万元,占20.46%。

四、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4.39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3.38万元,增长1.7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办公费、运行费用增加。

五、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54%。与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性支出增加,办公费、运行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4.39万元,占100%。

六、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4.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95万元、津贴补贴2.08万元、绩效工资14.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74万元、住房公积金2.6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2万元;公用经费1.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2万元、邮电费0.20万元、差旅费0.20万元。

七、关于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5.00万元,占100%,同比增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0 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指导工作,下乡检查。

3.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预计0批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无此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时点,办公用房、车辆等大宗资产占有情况:

1. 智慧城市中心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00万元。

2. 智慧城市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房产、车辆等大宗资产购置情况:无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智慧城市中心共组织对3个项目设立了预算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4.39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100%,主要是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建设专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外出考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全覆盖,保障各部门,各乡镇网络安全稳定。为全县各部门制作电子印章,为我县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真申实办”提供支持。开展网格员培训工作。解决基层网格员手机资费,保障网格化工作运转。为各单位提供政务云服务,将本地信息上传至政务云平台。开展智慧城市宣传,发放宣传册、宣传单等。 申请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县所需印制方案、画册及上报材料等费用。申请创建省级新型智慧城市办公设备。2.聘用人员劳务费:按照"应合必合、应接必接"的原则,分类整合各级各部门设立的面向公众提供业务查询、咨询、投诉、求助、公共服务、意见建议征集、民意调查等非紧急类政务热线。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综合运用系统督办、书面督办、专项督办、批示督办等多种方式,对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催办、督办。通过全方位的监督和多种形式的督办,促使各单位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把握重点并持续提升“一网通办”能力。3.电子会计档案建设项目:项目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比例控制在合理区域内;稳步有序地提升财务部门工作效率;将系统可持续良性运行模块占建设模块比例提高至符合标准比例;财政对系统服务满意度比例提升至合理比例;提高单位用户软件功能满意度;提高2024年上线功能模块数量比例;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推进电子会计档案项目标准化建设,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建设项目智能化建设,推进电子会计档案建设项目改革,合理购买电子会计档案服务。

(五)民生预算支出情况公开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智慧城市中心2024年没有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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