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2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2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2022年度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三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慈善工作规定和政策,指导本地区开展慈善工作;为慈善事业提供服务;承担县慈善总会日常工作。

(二)为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树葬、生态葬)、墓碑制作、丧葬用品等服务,做好公墓及公益性公墓维护工作,组织开展骨灰海葬、树葬等生态殡葬的实施和宣传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死亡人员的遗体接运、冷藏、整容、告别、火化、祭奠以及骨灰寄存等工作;配合政法部门处理因刑事、交通等案件造成的尸体处理及火化业务,为丧户提供餐饮、住宿、殡葬用品、殡葬礼仪等服务,加工制作丧葬用品等业务。

(四)负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并提供食宿、医疗、交通费及无名尸体的殡葬费用;承担黑山地区流浪儿童依法实行救助、保护、管理、预防、心理矫治等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撤销受胁迫的婚姻、以及出具涉台和部分国家因公证事项所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工作;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六)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为乡(镇)、街道办事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供数据。

(七)承担辖区内特困供养人员的收养工作,为其提供吃、穿、住、医、葬等服务,在满足特困供养人员入住的条件下,为协议代养社会自费老人、农村常年病人托管提供服务。

(八)为残疾人劳动力资源调查、残疾人求职登记、评估、失业登记、职业培训、职业介绍提供服务。

(九)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技术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使用辅助器具提供服务。

(十)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一)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

三、内设机构

党政群工作部、财务审计部、养老服务部、社会事务服务部、慈善救助部山县公墓服务中心、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福利产业发展

第二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755.21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支出增加119.2万元,增加4.52%,主要原因:特困人员护理费、生活费标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

(一)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55.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755.21万元,占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5.2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6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0%。

3.经营收入0万元,占0%。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5.其他收入0万元,占0%。

6.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0%。

7.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9.2万元,增长4.529%,与上年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特困人员护理费、生活费标准提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

(二)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55.21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286.03万元,占46.68%,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66.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7万元,包括办公费3.34万元、水费1.74万元、电费1.74元、差旅费1.17,维修费2.20万元、其他交通费3.72万元。

2、项目支出1469.18万元,占53.32%,主要包括殡葬支出372.2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05.9万元、临时救助支出88.88万元,其他民政事务支出812.8万元、公共卫生支出11.81、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7万元、福利彩票支出60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支出10.54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

4.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支出总计的 0%。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5.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5.21万元。比去年增加119.29万元,增加4.53%,主要原因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60万元。比去年增加60万元,为殡仪馆改造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55.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4万元,占97.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占0%;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卫生健康支出11.81万元,占0.4%;其他支出60万元,占2.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83.4万元,占97.4%;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1324.8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7.6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的发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支出(项)1138.61万元用于殡仪馆经营和运转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105.9万元,用于补助低保。特困人员死亡殡葬费用减免。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34.2万元用于救助临时困难群众支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88.88万元、用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7万元,用于福利事业单位。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具体情况。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55.21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128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支出140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03万元,项目支出1409.18万元。

四、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6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94.67万元、津贴补贴15.55万元、奖金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18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207.2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014万元、住房公积金23.86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37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3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6.3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公用经费36.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1.74万元、邮电费1.17万元、取暖费15.2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6.5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7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92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产权参股0万元、其他支出12.17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0万元、事业单位补贴0万元、财政贴息0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赠与0万元。

五、关于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度“三公”经费,由于事业单位三公经费只安排预算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达到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达到预算的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综合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民政综合服务中心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殡仪业务用车、流浪乞讨用车等;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局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281.3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8分。同时组织对本部门及1个所属预算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281.33万元,自评平均分98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对“特困人员生活补助”“流浪乞讨救助费”“疫情防控”“殡仪馆改造”“困难群众记住”“登记处工本费”六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281.33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综述。

(1)“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59.18万元,执行数为75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流浪乞讨救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执行数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登记证工本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困难群众救助”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殡仪馆改造”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疫情防控”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万元,执行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6个,涉及资金1281.33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分别是:

1. 登记处登记证工本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9.5万元,执行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2. “殡仪馆改造”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3老院生活补助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59.18万元,执行数为759.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4、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25万元,执行数为17.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5、“困难群众救助”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执行数为1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6、6、“疫情防控”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4万元,执行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优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事务(项):反映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反映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的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反映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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