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并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你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或可能造成粮油、肉类、蔬菜、蛋品、食糖、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商品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县工信(商务)局牵头成立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影响,区别不同情况具体组织实施。
(2)职责明确、分工合作:设置相关单位和工商企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职责任务和分工,并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相关单位和工商企业应经常性的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认真做好日常信息收集、监测预警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2.1.1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由县工信(商务)局局长吕振兴任组长,由副局长孔澍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商务流通股股长张军钰、商务秩序股股长尤海军以及相关商业企业组成。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商务流通股。
2.1.2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职责
(1)确定相关商业企业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
(2)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挥、协调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
(3)判断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对措施进行决策,指挥、协调各工商企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4)决定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相关事宜;
(5)指导相关商业企业的应急响应工作;
(6)研究、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其他有关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
2.1.3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做好肉类、食盐类等商品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
盐业公司负责保障全县食盐的正常供应以及价格稳定,制定食盐供应突发事件紧急预案,做好食盐储备工作,并及时向县工信局上报食盐的价格波动情况。
文华果蔬批发市场、海派家得乐超市、亿佳超市等零售企业负责生活必需品的信息采集以及配合县工信局组织调配生活必需品,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物资供应。
局工作组织协调发改局负责我县粮食市场信息的采集,及时上报我县粮、油价格的异常波动情况;进行适当的粮油储备,制定和落实粮油供应专项应急预案,以保障我县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局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我县蔬菜市场货源供给,及时向工信局上报我县蔬菜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局工作组织协调农发局所属大型生猪屠宰企业加大对我县生猪的疫情的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生猪疫情情况;进行适当生猪肉品储备,以稳定生猪肉品市场价格稳定。
其他相关工商企业根据各自职能,配合相关工作。
2.2相关商业企业内部设置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
相关商业企业内部设置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在企业内部组织生产、销售各种生活必需品,配合县工信局生活必需品供应协调小组工作。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预警信息监测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监测体系。为及时发现并有效控制市场异常波动,对生活必需品市场进行监测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3.2预警信息收集和报告
各个商业企业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善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协调小组成员除做好重点企业信息监测工作外,还要深入我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综合超市和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现场检查生活必需品质量价格、供应变化情况。对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及时报告。
协调小组办公室对各类信息进行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送有关职能部门,为调控市场提供决策依据。
3.3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确认及预警发布
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部分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的社会稳定,应当在1小时内向协调小组报告;协调小组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报告,同时向上级商务部门报告,并抄报相关职能部门。
4 应急响应
4.1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工作,协调小组必需按程序以最快的速度向县政府报告,同时抄报有关职能部门,并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4.21信息收集
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生活必需品供应突发事件发生的信息后,应及时核实、了解情况,并向县政府通报。
4.22信息报送
出现疫情、灾情、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必需品供应不足时,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并抄告有关职能部门。
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包括:报送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
4.2.3信息处理
协调小组办公室汇总分析所有信息,向县政府、社会公众等通报或公布。
4.3指挥和协调
现场指挥遵循属地化为主的原则,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以县工信为主,各商业企业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4.4新闻发布
4.4.1新闻发布管理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4.2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遵守纪律的原则。
5 控制措施
5.1信息引导
协调小组及时组织协调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市场供应求状况,消除消费者心里恐慌,正确引导消费。
5.2企业供应链采购
县工信局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保障市场供应。
5.3区域间调剂
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市、县急调运商品,进行商品余缺调剂。
5.4动用储备
动用储备物资投放市场。首先动用地方储备物资投放市场,我县储备物资不足时,再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动用国家储备物资投放市场。
5.5定量或限量销售
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或限量销售
5.6县政府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紧急征用法人或自然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
6应急结束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协调小组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处置完毕后,由县工信局写出总结报告,上报县政府,并通报有关单位。
7 应急保障
7.1物质保障
建立肉类、食盐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工商企业应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7.2交通运输保障
建立应急商品运输“快速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由县工信局协调相关部门统一组织车辆集中运输,必要时可运用行政手段,征用社会车辆,请部队军车支援紧急抢运。
7.3治安保障
局工作组织按照县政府指令,协调公安、工商、质监、卫生等相关部门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
8 附则
8.1名册解释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指:粮油、肉类、蔬菜、蛋品、食盐和卫生清洁用品等商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价格猛涨或出现商品脱销等状态。
8.2预案管理和更新
应急预案应根据客观情况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不断调整和完善,修订工作由县工信局负责。
8.3奖励与责任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对于表现突出,处置果断,决策正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的责任。
8.4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工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5相关工商企业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6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9 附件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名单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O二0年六月十八日
附: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协调小组名单
组长 吕振兴 县工信局局长
副组长 孔澍 县工信局副局长
成员 张军钰 县工信局商务流通股股长
尤海军 县工信局商务秩序股股长
重点单位联络人:
赵海波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佟铁牛 县发改局副局长
曹利飞 县农发局副局长
刘 丽 县盐业公司经理
陈 健 亿佳超市经理
金成武 海派家得乐超市经理
张海龄 文华果蔬批发市场业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