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段家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全面提高处置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将事件损失和社会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确保供水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和规章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16 号);
(6)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7) 《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2 号);
(8)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
(9) 《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6 号);
(10)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31 号)。
1.2.2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1)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 14848)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 589);
(3)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 773);
(4)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 774);
(5)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 941)
(6)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7) 《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2011〕93 号);
(8)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 50 号);
(9)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 号);
(10)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1.2.3有关预案
(1)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水厂应急安全保障预案》(2019.5.9);
(2)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农业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政办发〔2011〕7号);
(3)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城加油站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9.4);
(4) 《锦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10)。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仅适用于段家地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发生的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按水源保护区范围确定适用范围为:
段家水源地为地下水源地,在用16眼水源井。一级保护区以井为中心,45m为半径的圆型区域,勘界面积0.095 km2;二级保护区以井为中心半径为450 m所围成的外包线区域,勘界面积为3.509km2。总面积3.604km2。
图1-1段家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1.4预案衔接
为保持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段家地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一致性,并与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要求相互衔接,本水源地应急预案坚持从严原则进行要求,避免出现组织指挥不协调、信息报告不及时、应对措施不得力等情况。
在与有关单位的应急预案衔接方面,与可能产生相互影响的上下游企业事业单位的有关预案相互衔接,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发展及污染物迁移的全过程,共同配合做好污染物拦截、信息收集研判、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同时,在与其他水源地预案衔接方面,为保持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分级、信息报告、应急保障等方面协调一致性,与龙湾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共用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1.5工作原则
(1)系统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全面掌握和分析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的风险源信息、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和应急资源状况,逐一梳理明确各部门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工作职责、应急流程和任务分工,有效提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准备能力与应急处置能力。
(2)针对性原则。编制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在全面调查和了解行政区域内水源地环境风险状况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的水源地、面临的不同环境风险,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制定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
(3)协调性原则。水源地应急预案,应作为市、县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水源地应急预案与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等有机衔接。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协调办公室、现场应急工作组和专家组等组成。
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2.1.1组织机构
建立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总指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副县长。
副总指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局长。
成员: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宣传部、段家乡政府等单位。
2.1.2组织机构职责
(1)总指挥职责
①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要求;
② 组织编制、修订和批准水源地应急预案;
③ 指导加强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④ 协调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⑤ 发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亲自(或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⑥ 贯彻执行当地或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应急指令;
⑦ 按照预警、应急启动或终止条件,决定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⑧ 研判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态势,组织制定并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⑨ 组织开展损害评估等后期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
① 协助总指挥开展有关工作;
② 组织指导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
③ 指导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④ 协助总指挥组织开展现场应急处置;
⑤ 根据分工或总指挥安排,负责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
⑥ 负责提出有关应急处置建议;
⑦ 负责向场外人员通报有关应急信息;
⑧ 负责协调现场与场外应急处置工作;
⑨ 停止取水后,负责协调保障居民用水;
⑩ 处置现场出现的紧急情况。
(3)环保局
① 负责水源地日常监测,及时上报并通报水源地水质异常信息。开展水源地污染防治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② 负责应急监测,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水源地污染物削减处置等工作。
(4)公安局
查处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违法犯罪行为。
(5)消防大队
消防:在处置火灾爆炸事故时,防止消防水进入水源地及其连接水体。
(6)财政局
① 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经费。
② 负责保障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的费用。
(7)自然资源局
规划适用于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场地。
(8)交通运输局
① 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跨越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建设维护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
② 协助处置交通事故次生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事故发生后及时启用道路桥梁应急工程设施,并负责保障应急物资运输车辆快速通行。
(9)住建局
① 负责供水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供水单位水质异常现象进行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并通报供水单位水质异常信息。
② 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
③ 负责指导水源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
④ 按照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要求,利用水利工程进行污染团拦截、降污或调水稀释等工作。
(10)农业农村局
① 管理暴雨期间入河农灌退水排放行为,防范农业面源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② 协助处置因农业面源、渔业养殖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对具有农灌功能的水源地,在应急期间暂停农灌取水。
(11)卫健局
① 负责自来水管网末梢水水质卫生日常管理,及时上报并通报管网末梢水水质异常信息。
② 负责管网末梢水水质应急监测,确保应急期间居民饮水卫生安全。
(12)应急局
① 防范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次生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并通报事故信息。
② 协助处置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违法排污等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3)气象局
① 及时上报、通报和发布暴雨、洪水等气象信息。
② 负责应急期间提供水源地周边气象信息。
(14)工信局
负责应急期间的通信保障。
(15)宣传部
负责应急期间的新闻发布、对外通报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16)段家乡政府
应急预案的宣传,配合其他成员部门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相关工作。
2.2现场应急指挥部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保护局成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水质监测部门、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段家乡水源地管理部门组成。
办公室负责日常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负责水源地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能力评估等工作;组织开展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
办公室通过日常监测或举报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并报告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管理人员担任;成员根据事件情景由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宣传部等单位组成。
现场应急指挥部应急期间贯彻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各项指令和要求;负责信息汇总上报,并与有关的外部应急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负责调动应急人员、调配应急资源和联络外部应急组织或机构;收集整理有关事件数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预警;组织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对事件级别及其危害程度和范围进行分析研判;根据事件级别组织实施启动、变更或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等工作。
2.3现场应急工作组
现场应急小组由现场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援组、应急专家组和综合组构成。
2.3.1现场应急处置组
现场应急处置组由熟悉水源地情况或水体应急处置修复工作的人员组成,包括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环保局(包含水质监测、点源污染、监测点位监测站)、应急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面源)、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部门人员。
(1)负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负责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
2.3.2应急监测组
由环保局、住建、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1)负责制定应急监测方案;
(2)负责在污染带上游、下游分别设置断面进行应急监测;
(3)负责应急期间的水源地、供水单位和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
2.3.3应急供水保障组
由住建、环保局、卫生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1)负责制定应急供水保障方案;
(2)负责指导供水单位启动深度处理设施或备用水源以及应急供水车等措施,保障居民用水。
2.3.4应急物资保障组
由应急局、住建局、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等单位的人员组成。
(1)负责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2)负责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
(3)负责协调补偿征用物资、应急救援和污染物处置等费用。
2.3.5医疗救援组
由县卫健局工作人员组成。
(1)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辅导;
(2)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
(3)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
2.3.6综合组
由熟悉应急管理、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方面的人员组成。包括公安局、消防大队、卫健局、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宣传部等部门人员。
综合组各成员各司其职,负责信息报告、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等工作。
2.3.7专家组
专家组为参谋机构,由水源地管理、水体修复、环境保护和饮水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为现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由环保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三、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工作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
图1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
3.1信息研判
信息收集的责任单位包括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应急局、县住建局及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等部门,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上报应急指挥部协调办公室,信息收集范围与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保持一致。
3.1.1信息收集途径
信息收集的途径以下面三种方式为主,但不限于以下三种方式:
(1)水源地所属行政区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环保等部门,可通过流域、水源地或供水单位开展的水质监督性监测(常规断面)、在线监测(常规和预警监控断面)等日常监管渠道获取水质异常信息,也可以通过水文气象、地质灾害、污染源排放等信息开展水质预测预警,获取水质异常信息。
(2)环保局可通过水源地上游及周边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异常排放信息;公安交通部门可通过交通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故信息;自来水公司通过在线监测和举报等途径获取异常信息;卫生部门通过水质数据变化获取事故信息。
(3)通过群众举报、 12369 热线、网络等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3.1.2信息研判与会商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群众举报或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监测发现水质异常等突发环境事件,应第一时间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必要时通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住建、交通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进一步的信息收集,并将信息报告给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会商,研判水质变化趋势,通过初步判断若可能发生影响水质的事件时,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
3.1.3明确事件情景
现场应急指挥部和专家组成员根据事件发生地点、事件发生过程、事件起因等因素,明确事件情景。结合水源地污染源等相关资料,突发环境事件情景分为以下几种:
固定源突发事件:排污企业、化工企业等企业发生污染环境的事故。
移动源突发事件:危险物质储运过程中,经过水源保护区道路桥梁时发生车辆侧翻、罐体泄露等事件,造成水体污染。
非点源突发事件:养殖厂,暴雨冲刷畜禽养殖废物、农田或果园土壤,使用农药量,导致大量细菌、农药、化肥等随地表或地下径流进入水源保护区,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生活污染源防护措施不当或防护不利,造成水质污染的事件。
其他突发事件:洪水灾害。
3.2预警
3.2.1预警分级
按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两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Ⅱ级较大事件和Ⅰ级重大事件,颜色分别为橙色、红色。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报警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通知住户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橙色(II级)预警:当污染物迁移至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的地域范围,但水源保护区尚未受到污染,或经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小、可能不影响取水时,为橙色预警。
红色(Ⅰ级)预警:当污染物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保护区,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大时、可能影响取水时,为红色预警。
3.2.2预警启动
(1)橙色预警启动条件
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二级保护区外半径450米范围内发生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经水质监测和信息研判,判断污染物对地下水影响较小,启动橙色预警。
(2)红色预警启动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启动红色预警,并根据流程进行信息上报:
(1)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2)通过信息报告发现,二级保护区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水质监测和信息研判,判断污染物迁移至取水井时,相应指标浓度仍会超标的。
(3)通过监测发现,在一、二级保护区内水体理化指标异常(除总氮),经实验室监(复)测确认的。
(4)通过监测发现,在一、二级保护区内水体感官性状异常,即水体出现异常颜色或气味的。
3.2.3发布预警
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达到的预警级别条件发布相应的预警。
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
预警发布的对象为县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处置、监测、供水保障和物资保障组等有关工作组和专家,同时还应包括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气象局、工信局、宣传部等相关单位。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来源、发生时间、地点,采取的应急措施,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和预警级别。
3.2.4预警行动
发布橙色预警时,由事发地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注意事项提示或事件危害警告标志,利用各种渠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和减轻危害的常识、需采取的必要的健康防护措施。
(3)应急准备。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
(4)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发布红色预警时,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总指挥应当到达现场,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预警行动包含以下内容:
(1)下达启动水源地应急预案的命令。
(2)通知现场应急指挥部中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进入待命状态,必要时到达现场开展相关工作。
(3)通知水源地对应的供水单位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
(4)加强信息监控,核实突发环境事件污染来源、进入水体的污染物种类和总量、污染扩散范围等信息。
(5)开展应急监测或做好应急监测准备。
(6)做好事件信息上报和通报。
(7)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
(8)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警告标志。
(9)必要时,及时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
(10)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工作。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立即采取预警行动;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在采取预警行动的同时,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3.2.5预警解除
当满足响应终止条件时,可终止应急响应,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
(1)保护区范围内发生污染源突发环境事件终止,未对水体造成污染。
(2)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
(3)进入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团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
(4)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
3.3信息报告与通报
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室,向社会公开应急电话,随时接报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及时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报。
3.3.1信息报告程序
(1)发生或可能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事发单位或个人、负有环境监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事发第一时间向县环保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2)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环保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了解事件情况,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并向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政府和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级环保部门和同级政府报告,并通报同级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应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3)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
(4)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获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要求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实并按信息报告程序报告相应信息。
3.3.2信息通报程序
(1)发生或可能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事发单位或个人、负有环境监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事发第一时间向县环保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
(2)核实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向县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环保、住建、卫生健康等部门通报。
(3)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情景,遇火灾爆炸通报消防部门、遇火灾爆炸道路运输事故通报公安、应急部门等。
3.3.3报告内容与方式
(1)报告内容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
初报在发现或者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首次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上报。
初报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监测数据、人员受害情况、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
续报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处置进展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突发环境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突发环境事件潜在或者间接危害以及损失、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责任追究等详细情况。处理结果报告至少包括事件基本情况,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造成的危害、损失和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肇事者责任追究情况五个部分。
(2)报告方式
突发环境事件信息采用传真、网络、邮寄和面呈等方式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传真、手机短信、电话方式报送,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等形式报送的,应当1小时内补充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中应当载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
3.4事态研判
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按照水源地应急预案中列明的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专项工作组成员及名单,迅速组建参加应急指挥的各个工作组,跟踪开展事态研判。
事态研判内容应包含以下几方面:
(1) 事件情景类型;
(2) 事故发生点位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
(3) 判断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的数量及种类性质;
(4) 非点源事件研判养殖种类、农药使用量;
(5) 洪涝灾害洪水量;
(6) 备用水源地情况。
3.5应急监测
3.5.1开展应急监测的工作程序
预警发布后,县环保局水质检测办公室负责实施应急监测。
事件处置初期,县环保局水质检测办公室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
事件处置中期,根据事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
事件处置末期,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
3.5.2应急监测及方案制定
(1)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的主要目的是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迅速查明污染物的种类、污染程度和范围以及污染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地为决策部门提供处理处置的可靠依据。
事故发生后,监测人员应携带必要的简易快速检测器材和采样器材及安全防护装备尽快赶赴现场。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立即布点采样,利用检测管和便携式监测仪器等快速检测手段鉴别、鉴定污染物的种类,并给出定量或半定量的监测结果。现场无法鉴定或测定的项目应立即将样品送回实验室进行分析。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污染程度和可能污染的范围并提出处理处置建议,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
(2)应急监测方案
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依据的技术规范、实施人员、监测范围、布点原则、采样频次、监测结果记录、报告方式和注意事项等。
1)监测范围。涵盖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浓度的监测区域。
2)监测布点和频次。
①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为源头,结合水文和气象条件,在其扩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地位置布点;
②当污染浓度较大可能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在事故影响区域内水源取水口、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断面)。
③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对排放口附近加密跟踪监测。
④采取不同点位(断面)相同间隔时间(一般为 1 小时)同步采样监测方式,动态监控污染带移动过程。
3)现场采样。应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采样器材。采样量应同时满足快速监测、实验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应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照应急专家组的意见确定。
4)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考虑主要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衍生成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的监测,为后期损害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
5)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6)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应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
7)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
3.6污染源排查与处置
3.6.1污染源排查
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由水源地现场应急指挥部牵头,组织县环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队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应急局、住建局、气象局、工信局、宣传部等单位,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
根据污染物类型,水质污染可分为:有机类污染、营养盐类污染、细菌类污染、农药类污染、石油类污染、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
(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户)、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医疗场所等,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医疗废水处理及消毒设施的异常情况。
(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户)、农村居民点,调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养殖废物处理处置、医疗场所、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
(4)农药类污染: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
(5)石油类污染:重点排查加油站、运输车辆、加工和存贮的工业企业,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6)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重点排查危险废物储存单位、危险品仓库和危化品运输车辆等,调查上述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
3.6.2污染源处置
(1)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内的污染源
当有明确污染源的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在信息上报的同时,和有关部门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切断污染源。坚持“早发现早处置、先发现先处置、边报告边处置”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当有污染来源不明的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部获取事故信息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并责令事发单位开展先期处置,切断污染源。
对水源地应急预案适用地域范围外可能造成水源地水质污染的污染源,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责令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污染通道的阻隔。
(2)处置措施
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
① 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
② 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③ 对水上船舶(水库管理局巡视用)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主要采取救援打捞、油毡吸附、围油栏、闸坝拦截等方式,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
④ 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
⑤ 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围堵。
3.7应急处置
3.7.1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接到事件信息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污染情况,与事发单位或有关部门开展先期处置,关闭污染区域下游闸门,通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自来水总公司段家水源地、县环保局及县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各应急工作小组接到事件报告后,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携带环境事件专用应急监测、防护、医疗、救援、交通等设备,在最短时间内(不得超过1小时)赶赴现场,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各应急工作组到达现场后,根据各自职责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参与现场污染事件的控制和处理,救治伤病员,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防止污染物扩散,并根据现场勘验情况,划定警戒范围。
① 应急处置组对现场污染物消除、围堵和削减,以及污染物收集、转运和异地处置等工作。
② 应急供水保障组及时调整水处理工艺,如现有工艺不能控制时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
③ 应急检测组根据应急监测方案开展应急现场监测工作,跟踪水质变化情况。
④ 应急物资保障组调配应急物资、协调运输车辆,协调补偿征用物资。
⑤ 综合组
县公安交警大队迅速处置事故车辆,向有关部门报告危险化学品泄漏情况,并协助做好危险化学品的收储工作,防止污染进一步蔓延。
县公安消防部门迅速处置因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引发的火灾,参加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工作。
当事件造成的污染危及人群健康时,县政府协调卫健局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如污染造成环境恶化,危及居民健康时协调公安局实施交通管制、疏散人群、保护高危人群等措施,保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⑥ 专家组,配合相关部门研判突发环境事件,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3.7.2污染处置措施
根据污染特征,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处置措施如下:
(1)水体内污染物治理、总量或浓度削减。
根据应急专家组等意见,制定综合处置方案,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一般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扰动等物理方法,氧化、沉淀等化学方法,利用湿地生物群消解等生物方法和上游调水等稀释方法,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力争短时间内削减污染物浓度。现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需要,对水源地汇水区域内的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停产、减产、限产等措施,削减水域污染物总量或浓度。
(2)应急工程设施拦截污染水体。
在河道内启用或修建拦截坝、节制闸等工程设施拦截污染水体;通过导流渠将未受污染水体导流至污染水体下游,通过分流沟将污染水体分流至水源保护区外进行收集处置。不能建设永久应急工程的,应事先论证确定可建设应急工程的地址,并在预案中明确。
3.7.3供水安全保障
设置专人,负责与供水单位通报联络,了解供水单位的应急监测能力、深度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启动时间、备用水源启动时间等。建立向供水单位通报应急监测信息制度,并在启动预警时第一时间通知供水单位。
供水单位应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可能影响取水口的时间,及时采取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应急措施,并加强污染物监测,待水质满足取水要求时恢复取水和供水。无备用水源的,应使用应急供水车等设施保障居民用水。
3.8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
(1)对水体内污染物进行打捞和拦截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救援打捞设备、油毡、围油栏、筑坝材料、溢出控制装备等。
(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
(3)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导流槽、应急池等。
(4)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导流槽等。
3.9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
现场应急指挥部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发布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已经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成效、可能受影响的区域,通知受波及的群众做好防护,必要时做好撤离准备。
信息发布采取新闻报道、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
3.10响应终止
3.10.1响应终止的条件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件状况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应急行动:
(1)进入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水源保护区外,未向水域扩散时。
(2)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3)进入水源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团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水源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稳定达标。
(4)水质监测结果尚未稳定达标,但根据应急专家组建议可恢复正常取水时。
3.10.2响应终止的程序
根据应急监测、监控快报,确认事件已具备应急响应终止条件后,由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行动终止时机,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开云手机官网入口·(中国)官方网站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由市应急指挥组织机构结束。
响应结束后,通过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应急终止的公告。
3.10.3响应终止后工作
应急响应终止后,相关应急专业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监测、监控、处置和评价工作,直至本次事件的影响完全消除为止。
饮用水水源地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应急处置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处置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报上级有关部门。